中国首届基金经理峰会召开 王连洲解析基金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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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南京消息 在目前所颁布的经济法律法规中,基金法是一部明确将保护投资人财产作为立法基础和立法准则的重要法律,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投资基金立法小组专家王连洲5月28日在南京参加中国首届基金经理峰会时,为参会的基金经理和机构投资者解析了即将于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 王连洲指出,基金投资者是整个基金业的支柱、基石,没有基金投资者对基金的足
关于基金的职能,王连洲认为是为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服务,而非诸如稳定市场等其他职能。曾经有过一段不太短的时间,基金在稳定市场和回报投资者的双重载负下前行。但现在应当澄清一个观念,即尽管基金运作规律的结果,可能有助于市场的稳定,但基金设立的主要目的和功能,就是对投资者财产的管理和获取高额回报。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吴雄伟认为,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到《证券投资基金法》,标志着中国投资基金业走出了试点阶段,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已举足轻重。富国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陈敏强调,基金管理公司应该严格执行基金法的有关规定,把投资者的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上海证券报 记者 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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