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周明华
俗话说:人有三急,内急为首。可是,令人愕然的是,山西怀仁市云东中学德育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9月10日,该校一名学生因在当晚11点10分左右上厕所,违反了“禁厕令”,被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按“重大违纪”扣除班级本月德育考核成绩5分,并自费打印“自我认识”1000份,分发至各班、各宿舍及各处室的情况属实。目前,学校已退还该学生100元打印费。
网传照片显现,该学生在自我认识中写道“晚上上厕所不仅对其他同学的睡眠产生重大影响,更是会令班级蒙羞……”。这般有悖人性的“禁厕令”,对学校管理者来说,除了自曝懒政之外,别无他意?学生内急难道抵不过一纸“奇葩禁令”?其实,更该自费打印一千份检讨书的,应该是学校管理者。因为,使出如此粗鲁行为,不仅违背了尊重学生人格和身心成长规律的原则,而且明显逾越了教育惩戒的合理范围。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明确,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当遵循合法性、教育性、适当性和相关性原则。而让学生自费打印检讨并广泛传播的做法,显然是对规定精神的公开扭曲,对育人底线的粗暴践踏,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任性损害。
更让人忧惧的是,此类“奇葩校规”并非第一次曝光,从发“悬赏”公告“激励”学生相互举报,到禁止男女生单独交流;从限制上厕所要领“如厕牌”次数,再到这纸“禁厕令”……一些学校管理者,为了自身省事,在制定校规时,总爱拿出“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作幌子,淡化人性管理,忽视学生权益,出台此类简单粗暴、用力过猛的校规。这不仅让校规变成“笑规”,还带偏了教育的功能。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主动介入调查这起事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问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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