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3年07月15日 05:1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3-058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资产结构,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银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津银润”)通过在云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苍南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苍南银泰”)70%的股权、杭州海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海威”)70%的股权、平阳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平阳银泰”)70%的股权、杭州云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下称“杭州云泰”)70%的股权、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泰悦”)19%的股权、宁波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银泰”)70%的股权、黑龙江银泰置地有限公司(下称“黑龙江银泰”)70%的股权、名尚银泰城(淄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淄博银泰”)70%的股权、哈尔滨银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哈尔滨银旗”)70%的股权、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台州银泰”)70%的股权、北京房开创意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房开”)90%的股权以及天津银润持有宁波泰悦51%的股权(前述转让股权下称“标的资产”,前述资产出售下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述被转让股权公司下称“标的公司”)。经云南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为杭州海威70%股权的受让方;确定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旅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康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康源公司”)为苍南银泰70%股权等10家标的资产的受让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20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0】0525号)(下称“《审核意见函》”)。次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号)。公司对《审核意见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并会同中介机构就《审核意见函》所提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2020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号)。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5日和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7日和2020年12月15日分别进行了披露。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和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拟对外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和2021年4月20日分别进行了披露。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公司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工作。平阳银泰、杭州海威、苍南银泰、杭州云泰、宁波泰悦、淄博银泰共6家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剩余宁波银泰、黑龙江银泰、哈尔滨银旗、台州银泰、北京房开5家公司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后续工作。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的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3-059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含全资下属公司天津银润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外出售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下称“昆明城海”)、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下称“西安东智”)、海南天联华投资有限公司75%的股权(下称“海南天联华”)、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5%的股权(下称“海南天利发展”)、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4%的股权(下称“云城尊龙”)、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下称“台州银泰”)、杭州西溪银盛置地有限公司70%的股权(下称“杭州西溪”)、杭州萧山银城置业有限公司67%的股权(下称“杭州萧山”)、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下称“东方柏丰”)、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下称“陕西秦汉新城”)、西安国际港务区海荣实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下称“西安海荣实业”)、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下称“西安海荣青东村”)、云尚发展(淄博)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下称“云尚发展”)、宁波奉化银泰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下称“宁波奉化”)(前述转让股权下称“标的资产或标的公司”,前述资产出售下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经云南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云南柏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东方柏丰51%股权的受让方,确定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旅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康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康源公司”)为昆明城海100%的股权等其他13家标的资产的受让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号)。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22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2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667号)(下称“《问询函》”),次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5号)。公司对《问询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并会同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2022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8号)。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22年10月1日,公司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

  2022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590号)(下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2022年11月5日和2022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33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的补充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47号),对于《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根据《问询函》对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披露。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最终确定标的资产受让方。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回昆明城海等11家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款和债权款,合计约44.46亿元,收回东方柏丰股权款2.5亿元,并与最终资产受让方完成股权交割;其中,昆明城海、西安东智、云城尊龙、云尚发展、杭州萧山、东方柏丰、陕西秦汉新城、西安海荣实业、西安海荣青东村共9家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海南天联华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已提交海南政务网审核,预计在三个工作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剩余台州银泰、海南天利发展、杭州西溪、宁波奉化4家公司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后续工作。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的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3-056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

  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应当进行预告的情形。

  ●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0.00万

  元到15,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3,600.00万元到-1,6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0.00万元到15,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00.00万元到-1,600.00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799.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241.75万元。

  (二)每股收益:-0.17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

  1、2023年,外部经营环境逐渐好转,公司商业运营管理和酒店运营管理盈利能力逐渐恢复;

  2、随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持续剥离其他与战略转型方向不符、低效的资产和业务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大幅减少,资产结构持续优化,有息负债规模减少、资金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下降;

  3、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约为1.6亿元左右,主要是完成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中2家子公司的转让实现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各项主要指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7 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3-057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下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9号)(下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家龙、孔薇然、李映红:

  经查,你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你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家龙、总经理孔薇然、董事会秘书李映红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公司感谢云南证监局在本次检查中对公司工作的指正,公司将严格按照云南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

  2、公司将吸取教训,以此为鉴,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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