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行政机关收缴土地出让金2500余万元

督促行政机关收缴土地出让金2500余万元
2022年09月21日 09:58 媒体滚动

转自:河北法制报

河北法制报讯 (王永军 张文超 李广)近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目前已收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500余万元,严防国有财产流失,维护了国家利益。

2021年5月31日,承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下板城镇某地块面积为34.1174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截至2022年6月底,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县税务局尚未及时催缴并征收到该笔土地出让金,该房地产公司欠缴金额高达2500余万元。承德县税务局虽多次以电话等方式催缴,但该房地产公司欠缴的巨额土地出让金一直未缴清。为督促税务机关依法履行催缴征收职责,维护国家利益,今年6月29日,承德县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检察人员调取涉案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征缴费用凭证,询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等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查明案件事实。

7月11日,承德县检察院向县税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催缴征收职责,及时收缴该房地产公司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利息及违约金。

承德县税务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认真分析研究,并通过下达催缴函等有效措施收缴该房地产公司所拖欠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目前,该房地产公司先后两次缴纳部分出让金、违约金,截至9月8日,仅剩39万余元土地出让金未缴纳。对剩余尚未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承德县税务局表示将继续追缴催收,确保该房地产公司足额缴纳。

涉案房地产公司为承德县知名房地产企业,该案的办理,在县域内引起重大反响,震慑了县域内同行业公司,取得了良好的警示和示范效果。

承德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恶意拖欠土地出让金、长期闲置土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导致国有财产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往往与相关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交织在一起,也反映出相关领域行政监管制度机制方面的缺漏。承德县检察院站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完善国家治理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展现了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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