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娜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重庆娜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2022年02月28日 16: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11日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重庆娜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北市监处罚(2022) 61号。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北市监处罚(2022) 61号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北市监处罚(2022) 61号

当事人:重庆娜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9949875F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兴盛大道55号中渝.梧桐郡三期1栋26-1

法定代表人:刘慧               

身份证号码:420105197704260028

此案件来源于投诉举报,本局于2021年10月22日、23日、24日接到举报者称重庆娜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天猫店上宣传其所售的一款吊坠产品(产品网址: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id=604847700593)的页面中有如下违法广告:“平安扣扭转乾坤、腰缠万贯、有招财进宝之意…代表天赐福禄、平安祥和、万事如意”,上述内容属封建迷信,该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的规定,望查处。2021年10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住所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其天猫店铺进行了电子取证。本局执法人员打开网页(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id=604847700593),页面左上方可见当事人天猫店铺名称“7000年旗舰店”,页面销售的商品为“7000年和田玉貔貅吊坠男女款平安扣扭转乾坤瑞兽双面雕刻貔貅玉坠”,页面左面有5张吊坠展示图片,其中一张正中间有一个貔貅吊坠,图片正上方可见“腰缠万贯 和田玉白玉貔貅 圆润光滑 手工精细打磨”字样,页面中间可见“貔貅能张口吞纳钱财,有招财进宝之意 貔貅具有龙头凤尾、鹿耳羊角,代表天赐福禄、平安祥和、万事如意”等用语。因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于2021年10月27日予以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07年11月22日经核准成立,在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兴盛大道55号中渝.梧桐郡三期1栋26-1 从事工艺品、日用品等产品的经营活动。当事人在天猫网设立店铺“ 7000年旗舰店”并依托天猫平台销售玉石产品。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0日起就在网址为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id=604847700593的页面上销售“7000年和田玉貔貅吊坠男女款平安扣扭转乾坤瑞兽双面雕刻貔貅玉坠 ”,并在该页面发布了含“貔貅能张口吞纳钱财,有招财进宝之意 ”及配图上有“腰缠万贯 和田玉白玉貔貅 圆润光滑 手工精细打磨”等用语的广告,属于含迷信内容的广告。

上述广告是由当事人的员工自行编辑制作后在天猫网进行发布,没有广告费用。案件在调查期间当事人已将上述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删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其身份情况 ;

2、重庆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证明案件来源;

3、现场检查笔录及照片、电子取证、询问笔录,产品销售清单复印件,证明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事实;

4、整改后的电子取证截图,证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整改上述广告的情况。

本局于2022年1月29日依法告知了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迷信是指相信命相、鬼神、风水、占星、卜筮等的思想,宣传迷信有损于社会良好道德风尚,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对含有迷信内容的广告,应当予以禁止。当事人在网址为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id=604847700593的页面上销售其产品“7000年和田玉貔貅吊坠男女款平安扣扭转乾坤瑞兽双面雕刻貔貅玉坠 ”时发布含“貔貅能张口吞纳钱财,有招财进宝之意 ”及产品配图上含“腰缠万贯 ”等含有迷信内容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的规定,构成广告中宣传封建迷信思想的违法行为。

自由裁量的事实和理由: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调查期间已主动改正,符合《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规定的应当减轻处罚的情形,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涉案广告,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到华夏银行网点(收款人:重庆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华夏银行渝中支行,账号:63920181910000564)。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02 聚赛龙 301131 30
  • 03-01 万控智造 603070 9.42
  • 02-28 浙江恒威 301222 33.98
  • 02-28 路斯股份 832419 7.2
  • 02-28 赛伦生物 688163 33.03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