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少年法治教育要注重法治素养培育
本报讯(记者江迪)“当前学校和社会基层组织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渠道。工作中还存在学校普法教育以应试教育为主缺乏法治素养培育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施大宁说。
去年7月,通过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普法实践团在湖北鄂州、云南大理和四川凉山三地开展依法治国理论宣讲实践活动时,深入中小学和基层村镇,与师生、家长和村干部交流,了解到当地青少年法治教育情况。
如何加强法治素养培育?施大宁建议科学设置法律知识课程,推进法律知识教学规范化、体系化。全国中小学、高等院校严格依据“七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各年龄段教学目标,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完善中小学和高等院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
施大宁建议,建立学校与法律机关部门协调机制,协调共促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各级法院、检察院在司法工作中注重透明、公开原则,定期举行法院、检察院开放日活动,为青少年感受司法工作实况提供便利。制定并完善法官、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在校园里常态化地开展法治讲座,并适当增加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次数,使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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