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浙江、深圳先试点 大额现金管理究竟管理啥?

2020-06-12 20:12:52 作者:新浪金融研究院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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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甜茶

  央行下发了《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开展为期2年的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试点先于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具体来看,自今年7月起,河北省先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在2021年7月至次年初,央行会对试点情况展开评估。

  经过调研分析,央行确定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央行指出,管理业务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看到这里您可能会问,这么绕,说了半天这个试点到底啥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河北、浙江、深圳三地的大额存取款就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啦!

  我国的大额现金管理很早就已经落地。譬如1997年央行曾有《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文告明确,要认真执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对一日一次性取现5万元以上的,柜台人员应请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其中取现2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至少提前1天以电话等方式预约。

  相信不少人在银行网点办理大额取现时都曾被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证件或被要求提前预约。对普通个人和企业来讲,此次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可以理解为对之前要求的一个更新。

  试点开始后,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的个人客户现金业务,50万元以上的对公账户现金业务,都需要接受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试点地的细则尚未出炉。央行要求试点行要根据《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方案》制定本地试点细则,报总行审定后实施。也就是说,试点后河北、浙江和深圳三地,未来大额现金存取款会有哪些新的流程,还没有确定。

  央行表示,试点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庄现行为有针对性,既避免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负担过重,又对客户的整体影响较小。

  事实上,此次试点落地,主要是为了从我国实际出发,补齐大额现金流通使用管理领域监管短板,加强大额现金流通使用情况分析和信息共享,规范大额现金使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网络,优化现金流通环境,节约社会资源,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总体来看,未来哪些与个人相关的大额现金业务流程可能会被强化呢?可以从《通知》全文中摘出以下几点:

  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建立相关预约规则,明确客户预约的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央行报送。

  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企业、单位发放工资、日常性大额存取现,以及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军队等因履职需要发生的大额现金存取,制定简化流程。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起点以上存取业务的信息与现金实物的冠字号码相关联、可追溯。

  个人现金收入报告——选择试点地区适宜地市,探索从部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入手,推动该部分个人主体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现金收入的交易性质、交易金额等信息。

  央行同时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深对用现客户的了解,对于易产生大量现金交易行业的客户,加强风险提示与信息沟通,引导其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对于确有大额用现需求的,保障其合理用现需要。

  对于客户来自风险较高行业、交易金额特别巨大、交易频率或金额与客户身份及日常交易特征不符等情形,严格对信息真实性、规范性的审核,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吿,并进行风险标注,后续跟踪,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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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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