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陈志武:制度建设--社会可持久发展的根本(4)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 08:00 新浪财经 | |
王利芬:您刚来所讲,主要说了司法和新闻媒体在今天这样一个形成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前提条件下它们的重要性,那么如何建立呢? 陈志武:相对来说,新闻媒体与前二十年比,其制度建设要走得好一些,程度要比司法改革快多了。 王利芬:您指的程度是什么? 陈志武:制度建设。指的是媒体有什么不同声音时,并没有以前那么多的打压。 王利芬:这是制度建设吗? 陈志武:制度建设包括两方面,一种是有形的,指成文的书面上的东西,一种是无形的,无形的制度建设比有形的更重要。比如说,以往的学生了解经济都是通过政治经济学这门课来实现的,而这门课程中教会我们两个概念,一个是剥削,一个是资本家的残酷,这让许多老百姓对今天的市场化经济有了一个不太好的看法,看到有钱人就想到“剥削”。这说明有形的市场制度建设是一回事,支持市场发展的“无形”观念性制度建设则为另一回事。如果没有后者的话,市场发展的阻力会越来越大。在中国越来越市场化的今天,市场经济学知识的普及却还那么少、还停在三四十年以前的“剥削” 经济学上,这实际上给中国的未来发展埋下了炸弹,这种不稳定因素非常危险。如果老百姓对基本经济学概念只是这样的话,他们一看到市场财富的分配不平均,就会有问题。所以我说无形的制度建设包括整个社会对于每一种有形制度的理解、接受、认同程度,这些太重要了,否则容易产生社会震荡。 王利芬:您是说中国社会比较认同新闻媒体所做的一些事情? 陈志武:人们对开放新闻媒体的认同度还是有的。现在中国新闻法还没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说,新闻法没出来也不一定是什么坏事,因为反而可能给新闻界、法律界一些创新的空间。 王利芬:哪种意义上说呢? 陈志武:这要看是什么样的新闻法,如果是约束性的新闻法反而不好。两年前我收集了两百多个涉及有关媒体诉讼的案例,其实通过研究这些案例,与新闻有关的诉讼中,从2001年到现在,法官判媒体侵权的频率越来越低,这表明整个社会对媒体自由的心理接受程度越来越大,理解程度也越来越深。这里面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判决媒体败诉时法官给媒体的处罚在逐年加重,我从中感到的是人们对不负责任滥用新闻自由,对不负责的人也越来越反感。我说的媒体无形的制度建设就是指这些方面,指的是社会对新闻自由的认同的深化。 王利芬:在司法这方面,无形的制度建设呢? 陈志武:这些年通过的法律很多很多,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无法与我们现在通过的法律数量相比。但相比之下,其无形的法治建设却不那么令人满意。 王利芬:怎么判断不那么好呢? 陈志武:就是人们的法治意识在许多方面还不是很强,其中政治方面的原因以及文化传统方面原因都有。 王利芬:那么美国在司法这方面有形的制度和无形的制度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呢? 陈志武:搞法学研究的话说,最好的法治是一般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要去感觉法律的存在但照样不违法,法律要是与社会大多数人的习惯做法或基本价值观相违背时,那种法律也实现不了,其执行成本也会太大,使法律的尊严受损。比如,在美国社会中,商业交易合同每天千千万万,但是如果你做一个调查看每天签署的每100个合约中最后需要到法院里去解决的有多少,你会发现那远远低于1%。这说明人们的无形的观念对有形的法制的理解是比较深入的。这样整个社会才会有效地运转起来,不会觉得为了法治执行而带给社会的成本太高。 王利芬:您看中国司法界有那些还需加强的呢? 陈志武:如果与有关国营与民营的讨论联系在一起或许更能说明问题。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