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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2日 10:21  新浪财经

  应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公平公正进行商品交易活动,信守承诺,所售商品应质量合格、计量准确、价格合理。

  4.2  合法原则

  依法取得经营资质,有合法的销售场所,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4.3  自愿原则

  自愿确立经营关系,在各项经营要素达成一致后进行交易。

  4.4  平等原则

  具有平等的经营地位,交易合同和行为能平等体现交易双方的真实意愿。

  4.5  优质原则

  经营交易活动中应体现出优质的服务,经营和服务的结果符合双方事先约定。

  5  资质

  5.1  经营资质

  零售商和供应商均应具备真实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场地租赁协议书等。

  5.2  商品资质

  5.2.1  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的强制要求,零售商和供应商应能提供所经营商品必须的许可或资质证明,如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5.2.2  零售商和供应商所经营的商品宣称获得非强制规定的许可或资质证明,如绿色产品标志使用许可证等,需向交易对方和消费者明示。

  5.3  服务资质

  零售商和供应商应建立规范的客户管理与服务体系,能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

  5.4  人员资质

  5.4.1  从事零售业务的人员应具备从事零售该商品的一般专业知识和基本销售技能。

  5.4.2  从事食品类商品的零售业务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

  6  质量保证

  6.1  供货保证

  6.1.1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且经过专业检验检测的合格商品。

  6.1.2  商品供货过程中,应采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包装方式。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在确保商品不受损坏的前提下,零售商和供应商可协商确定包装方式。

  6.2  到货验收

  6.2.1  零售商应对到货商品的标识、成份、质量、出厂检验证明等进行审验。

  6.2.2  零售商在商品验收时,如遇商品质量、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可向供应商提出退、换货要求。

  6.3  质量保障

  6.3.1  在零售经营过程中发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要求退、换商品或赔偿损失的,零售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先行负责处理。供应商最终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履行退赔责任,但因零售商过错引起质量问题的除外。

  6.3.2  供应商在生产或销售服务中,发现商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安全造成损害时,应当及时通知零售商和消费者,召回已经销售和库存的相关商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承担相应责任。

  6.3.3  出现批量商品质量事故时,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对零售商所造成的损失给予相应补偿,但因零售商过错引起的除外。

  6.4  计量诚信

  6.4.1  零售商和供应商均要保证所售商品计量准确,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器具器材和计量单位,保证商品结算量与计量器具测得的实际量值相符,误差量应在国家规定的允许值范围内。

  6.4.2  零售商和供应商分装和销售定量包装商品时,遵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散装商品遵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4.3  零售商品现场计量时,应向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对可复现的计量结果,消费者有异议时,应当重新操作并显示量值。

  6.4.4  零售商和供应商均应建立相应的公平计量制度和计量承诺机制,具体参见SB/T10409的要求。

  6.5  节能环保

  6.5.1  零售商和供应商在生产经营中,应保证水、电、气、风等设备设施达到节能减排要求。

  6.5.2  零售商和供应商对商品的包装要符合包装适度和包装环保的要求,减少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再生、可循环资源的包装材料。

  6.5.3  零售商和供应商应建立了节能环保的长效机制,强化节约与环保意识和习惯,并引导消费者的节约型消费意识和消费方式。

  7  价格公平

  7.1  定价原则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符合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要求。

  7.2  市场零售价

  针对消费者的商品市场零售价格的制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7.3  商品交易价

  7.3.1  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商品交易价格,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双方各自利益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7.4  价格调整

  7.4.1  商品交易价格和市场零售价格的调整,应以尊重市场变化为原则,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合同未约定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后再予调整。

  7.4.2  任何一方自行调价所产生的损失,由调价方自行承担。

  7.4.3  如遇特殊情况,国家对市场进行价格干预时,应遵守国家临时干预价格的规定。

  8  合同公平

  8.1  合同内容

  合同应明确约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时间与地点、费用结算、支付时间与条件、售后服务,以及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认定、合同争议解决等条款。

  8.2  合同文本

  零售商和供应商应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合同的文本。

  a) 采用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

  b) 采用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订并经工商主管部门备案、用于本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

  C) 使用由其中一方起草并经双方协商的合同文本;

  d) 由双方协商起草并确定合同文本。

  8.3  合同签订

  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符合双方的利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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