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国发展指数(2008)编制成果研究(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 09:52  新浪财经

  根据前面提到的中国发展指数的构建方法,我们使用《中国统计年鉴》(2008)中各省级行政区2007年度的相关数据,对2007年我国各省区的RCDI进行了测算和排序(具体结果见表一)。利用描述统计四分位数的方法可以看出:2007年31个省级行政区中,总指数排序在前25%的是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山东、辽宁和吉林,它们是我国综合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总指数排在后25%的省区是陕西、四川、安徽、青海、云南、甘肃、贵州和西藏,这些是我国综合发展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其他的省区分布在中间50%,其中广东、福建、内蒙古、黑龙江、山西、湖南、河北和湖北处在相对靠前的位置,位于25%-50%之间,其他的位于50%-75%之间。这个分布状况反映了目前我国各地区的综合发展状况。

  表一:RCDI(2008)的主要结果(2007数据,不含港澳台地区)

 

健康指数

教育指数

生活水平指数

社会环境指数

总指数

序位

地区

指数

地区

指数

地区

指数

地区

指数

地区

指数

1

上海

101.42

北京

106.68

上海

104.54

北京

91.61

北京

99.37

2

北京

98.21

上海

96.58

北京

101.59

江苏

86.93

上海

95.43

3

天津

89.97

天津

91.01

浙江

93.08

山东

84.08

天津

87.85

4

吉林

86.59

辽宁

85.57

天津

87.61

浙江

83.22

浙江

85.42

5

辽宁

86.41

新疆

84.35

江苏

87.13

天津

83.04

江苏

84.86

6

浙江

84.86

吉林

82.87

山东

84.02

海南

82.31

山东

82.34

7

江苏

83.93

山西

82.75

内蒙古

82.75

西藏

81.25

辽宁

81.68

8

山东

81.84

广东

82.17

广东

82.21

广东

81.19

吉林

81.50

9

重庆

80.71

黑龙江

82.00

福建

80.31

上海

80.98

广东

81.38

10

广东

79.98

江苏

81.56

吉林

80.20

福建

80.62

福建

79.48

11

黑龙江

79.54

湖北

81.34

黑龙江

80.01

广西

78.86

内蒙古

79.33

12

福建

79.07

湖南

81.29

辽宁

79.63

宁夏

78.57

黑龙江

78.66

13

山西

78.97

江西

81.27

河北

79.51

江西

77.86

山西

78.02

14

湖南

78.49

浙江

81.00

山西

78.78

内蒙古

77.69

湖南

78.02

15

湖北

78.38

内蒙古

80.96

河南

77.64

安徽

77.29

河北

77.63

16

河南

77.92

陕西

80.86

湖南

77.32

吉林

76.66

湖北

77.44

17

四川

76.19

海南

79.76

宁夏

75.36

河北

76.10

河南

77.30

18

内蒙古

76.11

山东

79.51

新疆

75.20

云南

75.96

海南

77.30

19

海南

76.10

广西

79.18

湖北

75.14

辽宁

75.59

新疆

76.59

20

河北

75.90

河北

79.09

江西

74.43

河南

75.49

宁夏

76.54

21

广西

74.78

河南

78.18

青海

73.42

湖南

75.12

重庆

76.43

22

宁夏

74.15

宁夏

78.17

陕西

73.32

湖北

75.09

江西

76.28

23

新疆

74.09

福建

77.95

安徽

72.81

重庆

75.08

广西

76.06

24

安徽

73.87

重庆

77.90

重庆

72.28

陕西

75.07

陕西

75.31

25

陕西

72.25

四川

76.91

四川

71.90

四川

74.75

四川

74.91

26

江西

71.89

青海

75.67

广西

71.67

黑龙江

73.37

安徽

74.44

27

青海

70.09

云南

74.25

海南

71.45

新疆

73.21

青海

72.82

28

甘肃

69.85

安徽

73.86

甘肃

70.50

甘肃

73.02

云南

71.68

29

云南

68.31

贵州

73.40

云南

68.52

青海

72.23

甘肃

71.49

30

贵州

65.09

甘肃

72.63

贵州

67.10

山西

71.98

贵州

69.13

31

西藏

63.80

西藏

63.32

西藏

64.79

贵州

71.26

西藏

67.91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国家统计局提供数据计算。

  二、根据RCDI(2008)指数的地区分类

  根据31个省区RCDI(2008)总指数得分和四个分指数聚类分析的结果,我们最终将31个省区分成四类地区(按总指数得分大小排序):第一类(2个);北京和上海;第二类(7个):天津、浙江、江苏、山东、辽宁、吉林和广东;第三类(15个):福建、内蒙、黑龙江、山西、湖南、河北、湖北、河南、海南、新疆、宁夏、重庆、江西、广西、陕西;第四类(7个):四川、安徽、青海、云南、甘肃、贵州、西藏。

  31个省区在4类地区中的地理分布参图1。RCDI(2008)的聚类结果有如下特点:

  与RCDI(2007)的聚类结果相比,总分类数没有变,说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域分布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省区没有发生变化(只是第二类的广东和吉林在类内的序位互换),第三类增加了3个省区,分别是宁夏、江西和陕西,它们都是从第四类进入第三类的,因此第四类省区数由10个变成7个。

  图1:RCDI(2008)指数的地区分类

  第一二类地区大都处在东部沿海地区,是我国目前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这反映出我国目前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成正相关关系。第三类地区大多处于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中等水平上,它们主要位于我国中东部地区。第四类地区除安徽外,都处于我国的西部地区,是我国目前综合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

  对照RCDI(2007)的分类结果,我们发现:我国综合发展仍呈现一种区域效应,相邻的省区发展水平比较相似,即区域发展水平呈现出板块式结构的特征,这些特点将为宏观政策的制定提供相应依据。

  三、RCDI(2008)的动态变化研究

  在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处理的时候采用的是功效系数法,不管哪一种功效系数法,其中都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阈值的选择。在RCDI的编制过程中,一直采用的阈值标准是,以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所公布的2005年的数据为基准,其中对于正向指标最大值为满意值,最小值为不允许值;对于逆向指标以其中的最小值为满意值,最大值为不允许值。这样,中国发展指数实际上是一个定基的,可比的指标,可以用于动态研究。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