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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权回报
1.赞助单位成为“首届新媒体节”指定品牌(服务)赞助商;
2.赞助单位领导担任本届新媒体节组委会成员,并颁发荣誉奖项及证书;
3.赞助单位领导作为贵宾出席首届新媒体节开幕式及颁奖典礼,就坐于贵宾席;
4.获得3个参会名额,免费参加新媒体节开幕式及论坛全程活动;
二、特别活动回报
1.获首届新媒体—2008中国新媒体年度人物及品牌评选提名,并进入总评。
2.赞助单位领导与出席会议的有关领导集体合影;
3.赞助单位领导在首届新媒体节期间接受论坛主办方领导会见及宴请;
4.赞助单位领导作为贵宾出席首届新媒体节期间举办的酒会、晚会等各种社交活动。
三、企业宣传回报
1.首届新媒体节整体宣传推广价值将超过1000万,赞助单位同时分享宣传的超值回报。
2.在首届新媒体节宣传册鸣谢页中出现赞助单位LOGO或名称;
3.首届新媒体节论文成果专集收编赞助单位领导论文1篇;
4.在首届新媒体节会刊中刊登赞助单位介绍或形象广告(1个彩色版面);
5.在首届新媒体节支持网络等10家网络媒体发布赞助单位参与活动新闻稿一次;
6.在活动官方网站出现赞助单位LOGO或名称一年,并免费提供赞助单位网站链接;
四、活动现场宣传回报
1.可在论坛会场鸣谢板上得到鸣谢;
2.可在会场外醒目地点的论坛会议的鸣谢板上得到鸣谢;
3.可在会场外醒目地点放置专门展台(尺寸和摆放地点及方式须由组委会统一计划,展台制作、搭建和拆除等相关费用赞助商自理);
4.可在指定区域放置印刷宣传品(印刷品内容及发放形式最终由组委会认可);
5.可在所承办的分会场发放企业纪念品(纪念品内容及发放形式由论坛秘书处认可);
6.可向所有出席的贵宾、媒体提供赞助单位印刷品和纪念品(印刷品内容及发放形式由组委会认可)。
五、荣誉及可收藏类回报
1.授予赞助单位为“2008首届新媒体节赞助合作伙伴”称号,允许永久使用该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奖牌及证书。
2.为赞助单位领导颁发“首届新媒体节组委会成员”荣誉奖牌和证书。
3.赠送论坛首届新媒体节会刊10本;
4.赠送论坛会后出版物或《中国新媒体年鉴》5本;
5.赞助单位参与新媒体节及论坛等相关活动的有关照片、视频或DVD光盘。
七、第三届北京文博会新媒体展回报:
1.第三届北京文博会新媒体展区(时间2008年12月18-21日,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提供9平方米展位;
2.第三届北京文博会“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是由中国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政府联合主办;
3.赠送赞助单位展览门票30张,可邀请赞助单位相关客户参观展览;
4.文博会展览会刊上刊登赞助单位的简介;
5.享有展会现场的其他服务和回报。
其他要求与回报可与组委会商议
联系方式
2008首届新媒体节组委会办公室 (新传媒产业联盟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广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5701
官 网:www.xcmlm.com
邮 编:100053
电 话:010-83559012
传 真:010-83559057
手 机:13240797111
联系人:吴渺、张鹏、陈蕾
E-MAIL:bbk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