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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北京文博会“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是由中国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政府联合主办;
3.赠送赞助单位展览门票30张,可邀请赞助单位相关客户参观展览;
4.文博会展览会刊上刊登赞助单位的简介;
5.享有展会现场的其他服务和回报。
其他要求与回报可与组委会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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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新媒体节--赞助合作伙伴
赞助金额:人民币8万
赞助名额:(限6名)
赞助回报:
一、参与权回报
1.赞助单位成为“首届新媒体节”赞助合作伙伴单位;
2.赞助单位领导担任本届新媒体节组委会成员,并颁发荣誉奖项及证书;
3.赞助单位领导作为贵宾出席首届新媒体节开幕式及颁奖典礼,就坐于贵宾席;
4.安排赞助单位领导在专题论坛中演讲,讲稿刊入会刊专集及《新传媒》电子杂志,演讲过程录入论坛光碟。赠送演讲时记念照片和相关照片;
5.获得3个嘉宾参会名额,免费参加新媒体节开幕式及论坛全程活动;
二、特别活动回报
1.获首届新媒体—2008中国新媒体年度人物及品牌评选提名,并进入总评。
2.赞助单位领导与出席会议的有关领导集体合影;
3.赞助单位领导在首届新媒体节期间接受论坛主办方领导会见及宴请;
4.赞助单位领导作为贵宾参加新传媒联盟年会领导人会议;
5.赞助单位领导作为贵宾出席首届新媒体节期间举办的酒会、晚会等各种社交活动。
三、企业宣传回报
1.首届新媒体节整体宣传推广价值将超过1000万,赞助单位同时分享宣传的超值回报。
2.在首届新媒体节宣传册鸣谢页中出现赞助单位LOGO或名称;
3.首届新媒体节论文成果专集收编赞助单位领导论文1篇;
4.在首届新媒体节会刊中刊登赞助单位介绍或形象广告(1个彩色版面);
5.在活动官方网站出现赞助单位LOGO或名称一年,并免费提供赞助单位网站链接;
6.新媒体节平面媒体支持机构的报纸刊物上得到鸣谢(方式、内容、刊登时间及投放媒体等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7.在首届新媒体节支持网络等10家网络媒体发布赞助单位参与活动新闻稿一次;
8.赞助单位可推荐记者参加论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