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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太阳能:环境利润流(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18:08 《商界评论》杂志

  为了普及太阳能的相关知识,黄鸣启动了“全国太阳能科普车队万里行活动”,带着自己编辑的《太阳能科普报》,逐个城市“传道”。济南、南京、无锡、上海、福州、厦门……皇明的“路演”很快席卷了半个中国。至今,皇明的科普宣传队行程已经达8000多万公里,发放了9000多万份《太阳能科普报》,建立了10000多个营销网点,为太阳能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市场启蒙运动。

  由于消费者是通过皇明的《太阳能科普报》而认识了太阳能,所以很多人成了皇明潜在而忠实的客户,皇明也成了他们心目中最信赖的太阳能品牌。市场依靠科普越做越大,太阳能的产品越卖越多,企业赚取的利润也越来越丰厚。由此激发企业拿出从市场获取利润的相当一部分,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支持相关公益活动、提升科普公关层次,主动去承担更多市场启蒙的社会责任。但这些都不是纯粹的捐赠和公益行为,仍然是以企业和产业的商业利益为最终目的。此举既促进了整个太阳能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使企业品牌的地位更加巩固,形成相得益彰的良性循环。

  皇明集团的环保百万人大签名、博物科技馆建设、推动立法、领孤工程等等,不仅改善了产业形象,也为自身发展赢得了更大的市场空间。企业持续的赢利能力,是“皇明模式”的首要因素。

  对于循环一,我们可以看作是“皇明模式”的产业开拓阶段。特征:企业规模小、实力不足;同时产业的公众认知度低,消费者对产品的使用特征不了解,缺乏购买欲望。商业模式的应对:集中企业有限资源,选择容易启动的细分市场集中突破,采取科普教育、产业启蒙、体验营销等手段教育和启动市场,尽快形成企业和市场同步增长的良性循环。

  循环二——企业与产业:“同频体”的共振效应。

  开拓者只有两个命运:要么是“先驱”,要么成“先烈”。幸运的是皇明成了先驱。不过,一旦产业趋向成熟,必然会引来大量追随者,并迅速改变产业环境,甚至颠覆产业秩序。作为产业的启蒙者,如何在保持领先与维护产业秩序之间取得平衡,成为开拓者的两难选择。

  在太阳能行业,由于当时政府与社会对产业的监管几乎是空白,所以企业同时也必然要承担社会与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引导行业所有的从业者共同维护行业形象、提升产业水平。与孟加拉尤努斯的“格莱珉模式”一样,“皇明模式”也找到了用持续赢利的商业行为来承担企业责任的方式。从循环一中,企业通过科普启动市场,获得了维持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利润。虽然付出的代价极大,但得到的却是成倍的回报。稳定增加的经营利润,刺激企业不断扩大再生产,不断创新完善太阳能工业体系,提高生产能力与生产水平。这些反过来又增强了企业拓展市场、掌控市场、服务用户的能力。随着皇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企业在中国太阳能产业领域的领航者地位更加巩固,对催生中国太阳能产业,提高整个行业工业化水平,起到重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这就是“皇明模式”的第二个循环,即企业商业利益的可持续增长,既满足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需要,又激发企业长期投资去提升产业实力与水平的能力和信心。这就是中国太阳能产业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之所以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皇明模式”通过两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了企业与产业的“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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