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摘要:
第三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第六段: 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稳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第一段: 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在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研究提出相应的证券发行上市条件并建立配套的公司选择机制。继续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逐步改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结构。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股份转让制度。
三类公司可能率先全流通
据中证资讯的徐辉分析,有以下三类上市公司可能会成为全流通试点:
第一:四大核心股。宝钢股份、中国联通、中国石化、长江电力,它们没有历史问题、基础好,在国民经济中确实有代表性,而且其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关度高。
第二:从具体原则来看,“规则统一、决策分散”方式,决定了最终的全流通表现通过谈判来解决。所以,谈判较为容易进行的公司,可能会先行一步。比如,非流通股相对集中的,谈判成本低的公司,以及非流通股比例比较大的,减持一部分后获取流通权又影响不了控制地位。这两类公司谈判较易进行。具体公司如:中国石化的流通股所占比例仅为3.229%,其他还有华能国际、仪征化纤、东方航空、兖州煤业等等。
第三:非国资委直管的189家大企业之外的,地方政府当然愿意在本届任内先拿到一部分现金收益发展地方经济,同时由地方先试点回旋的余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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