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永华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新统计,截止今年3月31日,全国已批准411家事务所的合并申请,合并后事务所为152家。其中原直管所(由中注协直接管理)87家合并成21家,江苏省32家合并成12家,北京市31家合并成7家,重庆市27家合并成10家,四川省26家合并成12家,山东省24家合并成10家,吉林省20家合并成6家。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浪潮从去年初即已开始。合并主要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吸收专业人员三种形式。事务所通过合并增强了执业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徐经长教授指出,从长远来看,会计师事务所必然要走上合并扩大规模的道路。但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合并不能搞成“运动”,不具备条件的不能合并,事务所不仅要有规模,还要有效益,要在效益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在扩大规模的基础上实现效益,要实现规模和效益的互动。
业内人士指出,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扩大为避免不规范行为的发生筑起一道屏障。无论这道屏障最终能否发挥作用,但在构建时必须要做到“规范”。不规范的合并行为不仅将受到市场监管层的查处,也会被市场无情地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