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议员李国宝昨日向立法会提交了《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2001合并条例》以供立法会讨论。这一议案将允许中国银行集团所属的10家成员行组成一家新的公司——中国银行香港,从而在香港形成最大的一家银行集团。
李国宝同时也是东亚银行的主席。他说在美国、日本和瑞士,两间银行间的合并可以通过普通的继承来完成财产的移交。但在香港却不允许这样做。因此,议员有必要通过一项条例以允许中国银行的10家成员行的资产和负债移交给宝生银行,它是中银的成员行之一,在合并后将被更名为中国银行(香港)。这一条例还拥有附件以允许中国银行将其持有的另外两家银行的股权注入合并后的实体。
“在合并的银行之间及其与客户之间的协议共有800万份之多,”李国宝说。如果没有这一条例,这些协议将只能以债务更新的方式进行,这意味着成员行的客户不得不与新成立的中国银行(香港)重新签订文件。“以如此大的客户基础来看,以这种方式进行并不可行,”他说。新条例对广大中银客户来说也有好处,因为它可以保证客户的财产在合并期间能不用签署新的文件而可以被安全地转移。
另外,由于目前的中银是发钞银行,即将通过的新条例将允许新成立的合并实体在取得财政司司长梁锦松的同意后取代中银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