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鼎鼎有名的家乐福被一个传闻搅得坐立不安。“家乐福要被停业整顿了!”该消息一经国外媒体发布,立即被国内数家媒体转载,让消费者格外关注家乐福的前途。而且目前来自政府部门和家乐福的回答都没对此传闻给予否定,更让此事显得扑朔迷离。而由此引发的如何正确应对外资零售业大举进入的种种思考,已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1传闻从何而来
家乐福违规之说起源于2月8日路透社的报道。该报道称中国国家经贸委官员表示,法国零售商家乐福(Carrefour)未经中国政府批准即开设分店,违反了有关合资公司在中国开设连锁店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2月20日,英国《金融时报》援引经贸委一位官员的话说,经贸委已责令家乐福进行整顿,具体整改措施将在两个月后出台。但目前来自国家经贸委正式途径的回答却大相径庭。经贸委新闻宣传处近日对媒体的统一回答口径是,此事尚不知是否属实,他们正在与主管部门核实。而家乐福方面更声称对停业整顿一事一无所知,其北方区公关部对记者表示,“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倒是一天要接到上百个询问此事的电话,其中包括国外媒体。”截至记者发稿时,家乐福在北京的4家分店都在照常营业,毫无预备停业的迹象。
2传闻聚焦“违规”
据悉,家乐福当年与一家中资公司——中创商业公司在中国注册了合资的“家创商业管理公司”。按规定,它只能做商业管理的输出,而不能真正注资到连锁企业的经营业务中。于是,中创商业公司又注册了一家商业公司——创益佳商城。作为中创全资的子公司,创益佳可以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然后创益佳公司把一切业务全部托管给了合资的家创商业管理公司。作为家创公司的大股东,家乐福集团自然而然地介入了北京创益佳公司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的超市连锁店的经营业务中,并打出了醒目的“家乐福”招牌。当年中创商业公司的一位经营人员告诉记者,原来在1999年7月以前,中国政府对国内零售业一直持谨慎的保护态度。中国从1992年开始进行零售业对外开放试点,当时地域只限于北京、上海、天津等六个城市和深圳等五个特区,而在北京、上海,只允许各开办两家合资、合作连锁试点企业,并且中资要占到51%以上的控股地位。家乐福采用变通方式不仅有了控股权,还成功地把北京的连锁店开到了4家。到1999年底,家乐福已经在中国的十几个城市开设了20多家大型超市,销售额近60亿元人民币,超过全国所有中外零售商。
3传闻引发思考
对于家乐福的“绕道”策略,国内零售业早就颇有微词。一位连锁业经营者向记者表示,家乐福此举明显有违公平原则。一是“洋枪对土炮”。众所周知,类似家乐福、沃尔玛这样的零售业巨无霸,资金、管理、品牌相对于国内企业都占据绝对优势,毫无限制地进入,国内企业就处在了必输无疑的境地。为维护公平竞争而实行保护政策,不是中国特产,而是国际惯例;二是对外资企业同样不公平。沃尔玛始终不能进入北京市场,就是因为一直在按规矩办事,而“绕道”策略恰恰造成了机会的不均等。
此外,这位经营者还指出,家乐福进入中国市场,在法律上一些值得推敲的地方也引人关注。用中资形式经营的店,中资企业本身是否合法?特别是其投资者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投资资格?再者,中资公司的利润是否被非法转移到了家乐福身上?
但是,实际情况却又给政策的施行出了难题。到1999年底,中国经正式批准的中外合资企业只有21家,但实际进入的已近300家,这其中,各地出于发展自身经济考虑,采取的准许进入政策起了决定因素。如果对家乐福一家整顿,其余200多家又该怎么办?
一切以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的大前提为先,也是业内不少专家的看法。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李飞认为,首先,中国商业零售领域已经承诺三年内全部对外开放,此时如果对家乐福进行整顿,赢得的缓冲时间已经不长。此外,像家乐福这样的企业进入,对地方税收、就业都起到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国内超市连锁店现在干得有模有样,绝不能否认家乐福的样板作用。(晨报记者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