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2月8日,英国《金融时报》发布了一条爆炸性的消息:家乐福违反了中国政府关于零售业开放的有关规定,中国政府将对家乐福采取整改措施。报道称,家乐福的主要违规之处在于它在中国开设的许多分店都只得到当地政府的认可,而没有获得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国家经贸委)的批准。报道援引经贸委一位官员的话称,经贸委已令家乐福进行整顿,具体整改措施将在2个月后出台。据该报道分析,今年家乐福要在中国增开10家以上分店的扩张计划将因此受阻。
外资“曲线就业”
中国从1992年开始进行零售业对外开放试点,当时地域只限于北京、上海、天津等六个城市和深圳等五个特区。1999年7月,国家经贸委与外经贸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将开放地域由原来的11个城市扩大到所有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中心城市,除了可以办单店,也可以办连锁店,经济中心城市可以增加一到两家试点。外商投资比例限制也有所松动,原来外资不可以控股,现在经国务院特批的个别企业,外资股份可超过51%。
由于国家审批非常严格,到1999年底,中央正式批准进入的中外合资零售商业企业只有21家,但实际上进入中国的外资商业企业近300家。大部分外资进入中国走的是其他渠道:如建立外商独资的零售企业;地方政府自行批准一些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国内一些零售企业委托、聘请或承包给外商进行管理;中外合资,实际上由外方公司进行管理;中外双方成立合资的商业咨询公司或为了便于审批,只叫“咨询公司”,然后直接管理国内商业企业以及外资企业提供的专用品牌等多种方式。
家乐福是出头鸟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年,家乐福和一家中资的中创商业公司在中国注册了合资的“家创商业管理公司”。但按规定,商业管理公司只能做咨询管理,不能投资。这就是说,家乐福只能做商业管理的输出,而不能真正注资连锁企业的经营业务当中去。于是中创商业公司又注册了一家空壳的商业公司“创益佳商城”,作为中创全资的子公司,创益佳就可以不受国家有关政策的限制而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然后创益佳公司把一切业务全部托管给了合资的家创商业管理公司。作为家创公司的大股东,家乐福集团自然而然地介入了北京创益佳公司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的超市连锁店的经营业务中去,并打出了醒目的“家乐福”招牌。
整顿早就开始
在近300家企业中,违规的显然不只家乐福,对合资零售业的整顿也早就开始了。早在1997年8月国务院就已经下发26号文,对合资零售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并禁止地方擅自批准这类企业的进入。2000年11月份国务院再次下文重申禁令。这也是一些有外资背景的连锁企业未能实现雄心勃勃的扩张计划的原因。此次对家乐福的整改无疑向其他违规外资零售企业发出了警告:中国政府在加入WTO之前将比以往更加积极地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法规。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之所以颁布有关规定和条例,采取逐步开放中国商业零售市场的政策,一方面是为了规范市场,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保护尚显稚嫩的国内企业,给它们一个学习和积蓄力量的时间,迎接入世之后的全面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