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报道 在消费者渐渐熟悉广告轰炸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企业尝到了做广告的甜头,准备不惜血本加大广告投入,以换取更多的销售额。但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无疑对企业的巨额广告投入兜头泼了一瓢冷水,也许今后不会再有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标王,也许广告大战将会就此偃旗息鼓。
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从明年起,企业每年用于广告的费用最多为销售额的2%,超过部分不能计入成本,可以向以后纳税年度分摊结转,对非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和业务宣传费规定不得超过销售额的5‰。这意味着企业不能随心所欲地支出广告费用了,企业的广告行为将受到制约。
国家税务局对此的解释是:该政策的出台是为了防止企业牺牲国家的利益,不计成本地做广告。调查表明,一些企业如有的白酒生产厂家,长年拖欠国家大量税款,同时在电视台投巨资做广告。有些营养品广告支出比例高得过分,今年以“盖中盖”广告在媒体上轮番轰炸的哈药集团,广告投放占销售收入的25%。这种现象极不正常,应该受到制约。经调查,2%是个比较合适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