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天津放宽住房保障覆盖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3:57 天津日报

  快报讯(记者王丽)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本市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4项制度,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廉租房特困非拆迁户纳入保障 将放宽租房补贴覆盖面

  按照新制定的《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廉租房实物配租政策将覆盖市内六区住房拆迁、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7.5平方米)的低保和优抚家庭。同时,廉租房实物配租覆盖范围将于今年下半年扩大到孤、老、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最低收入非拆迁家庭。据统计,本市目前有2000户家庭符合上述条件,本市现有的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房源能够将这部分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对不再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的家庭,给予5年腾房过渡期,过渡期内维持原租金标准。同时,将廉租房租房补贴政策覆盖面由现行享受低保和优抚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家庭。

  经济租赁房放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提至2.2万元

  今年,本市将扩大经济租赁房保障范围,将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政策申请条件中的家庭年收入标准由低于1.5万元提高到2.2万元,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标准由低于8万元调整为16万元,并延长租房补贴的发放期限,由原来的补贴3年调整为补贴5年。

  经济适用房 属政策性住房产权有限 购房不满5年不得交易

  新制定的《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只能拥有有限产权。购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由政府按照原购房价格回购。购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房,届时,购房人须按市场评估价格与原购房价格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价款。用于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属于与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免收土地收益价款。购房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其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 明确购房家庭人均收入 无私产房或未承租公房

  按照新制定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购买限价商品房必须具有本市中心城区非农户籍3年以上、家庭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且无私产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今年,本市计划建设限价商品房150万平方米(约2万套),套型建筑面积均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一居室50平方米左右,两居室70平方米左右。据介绍,限价商品房采取在新家园集中建设、在外环线内普通商品房中配套开发的建设形式,使限价商品房布局更加合理,政府将对各种保障性住房的质量、配套工程的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杜绝配套设施不完善、质量不合格的住宅上市。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