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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坛医院一主任受贿11万被判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15:4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邱伟)地坛医院研究室原主任魏红山,收受医疗公司给予的20多万元,并将11万多元据为己有。东城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判处魏红山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41岁的魏红山拥有博士学位,是国家“十五”攻关子课题负责人。2003年10月至去年9月,魏红山先后担任地坛医院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主要负责研究室日常工作,并具有购买科研设备和试剂的建议权。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去年9月间,魏红山在负责地坛医院部分医疗器械、医药试剂的采购过程中,收受与地坛医院有业务往来的供货商给予的钱物,价值总计21.8万元。魏红山将10万余元用于公务性支出后,其余款、物全部据为己有。去年10月9日,有关部门找魏红山谈话时,魏红山主动交代了收受一家科技公司2万元银行卡的情况。同年10月10日,东城检察院将魏红山传唤到院,他主动供述了全部受贿情况。此后,他所涉及的全部赃款赃物被扣押。 法院认为,魏红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本应奉公守法,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供货商给予的钱物,并据为己有,已构成受贿罪。因魏红山属于自首,且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退赃,认罪、悔罪,法院最终判处魏红山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其违法所得11万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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