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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500万公款成立公司 皖投两原老总被判缓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14:40 新华网
欲成立公司,两次挪用公款共计500万元,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沈明、副总经理吴清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日前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一审判处沈明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判处吴清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沈明、吴清源在任职期间,与他人商议欲个人出资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哪里来?两人打起了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主意。2003年9月2日,经沈明同意,吴清源从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上转款300万元至准备成立的安徽天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验资账户上,进行注册验资使用。同年9月24日,吴清源将上述300万元返还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账户上,该款被挪用22天。2004年1月初,经桑某某提议,沈明、吴清源商量同意用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以安徽天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进入股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同年1月5日,安徽天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庐江路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上支票存入200万元,同日买入股票。(安徽商报 庐法、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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