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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电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 03:19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江 徐婷婷/江西报道

  小水电与供电公司:电价怎么定

  2007年8月20日,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水电行业协会副会长欧阳淼生得知,该县部分水电站业主正在筹划“非常行动”,“准备以静坐、打横幅等方式引起媒体注意,以求解决上网电价过低问题。”

  欧阳淼生随即将此消息上报县综治办。铜鼓县委县政府紧急召集县供电公司、部分小水电业主、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答应处理此事,“非常行动”才得以避免,但结果仍是“不欢而散”。

  而就在今年5月,铜鼓县多家小水电业主就发出过同样的声音,要求政府解决上网电价过低的问题,经过铜鼓县小水电协会多次协调,事情才得到平息。

  欧阳淼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近两年来,铜鼓县小水电经营难的问题日益凸显。感到生存压力越来越大的小水电开始联合起来,试图通过提升电价来改变窘境。

  曾经的水电致富梦

  仅仅在几年前,小水电还是许多铜鼓人的发财致富梦想。

  2001年,地处江西西北边陲的铜鼓县,正似一江春水,开始泛起“涟漪”。

  距铜鼓县城40余公里的红苏村,位于大段镇南端的崇山峻岭之中,水能资源丰富。2001年,时任村委会主任的欧阳淼生拿出自已的全部积蓄,联合两户村民投资68万元,在自家门前修建了铜鼓县第一座农民股份制电站——红苏电站,装机260千瓦,并于2002年6月建成发电,此后6个月的出售电量收入达12万元,经济效益良好。

  红苏电站的顺利建成和良好的投资回报,使得红苏村开发小水电的热情高涨。村委会研究认为,红苏村水能资源丰富,开发小水电是红苏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增收的一个新亮点。

  红苏电站投产后的三年内,不足百户人家的红苏村,建成水电站7座,总装机3450千瓦,年发电量达1250万度,年电费纯收入达150万元,全村人均“小水电”收入3000余元。全村参与小水电开发的达47户256人,用欧阳淼生的话来说,红苏村三分之一的劳动力直接由农民变成了懂发电技术的水电从业人员,该村由原来靠山吃山的林业村变成了借水发财的水电村。

  欧阳淼生也成了“一面旗帜”,县政府把他作为先进典型给予了隆重的表彰和奖励。“当时县政府还奖励了我3万元,从而引发了‘红苏效应’。”即使现在,欧阳淼生也乐意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谈及这段往事。

  据铜鼓县供电公司《关于服务和促进小水电资源转化工作情况的汇报》显示,2001年铜鼓县电力系统“供发”分家之后,各径流小水电站上网电价从0.12元/度调升为0.18元/度。2002年国内能源趋紧,小水电资源受到工业企业的无比“青睐”。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铜鼓民间投资小水电的热情。

  由于铜鼓县85%以上的面积为山林,且水系极为丰富,在“红苏效应”的带动下,从2003年到2005年前后,这个只有13.7万人口、2005年县财政收入为6651.9万元的小县出现了一个水电开发高潮。

  据欧阳淼生介绍,截至2006年年初,铜鼓县共吸引民间资本8000多万元投入小水电建设,兴建和改造电站70余座,装机容量22000千瓦,年发电量8000余万度,成为铜鼓县继木竹、建材、医药行业外的又一大支柱产业;铜鼓县水电资源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开发并接近饱和,成为全省水电资源最多的县之一。

  许多人都怀着发财致富的梦想加入了这次投资热潮。在他们看来,开发小水电属于“一劳永逸”,“一次投入,收益无限”。

  “越发越亏!”

  2003年,刚刚下岗的邱立程也带着希望加入了开发小水电的热潮。包括自己的10万元资金在内,邱立程和别人合伙投资30多万建成了两家电站。但随着电站建成并开始发电,邱立程感觉离希望越来越远。邱立程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收回10万元的投资已变得遥遥无期,现在电站能艰难地保本运行就很不错了。”

  邱立程的感觉得到了多数小水电业主的认同,“越发越亏!”这句话,现在成了当地小水电业主的流行语。

  欧阳淼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由于当时小水电修建成本太大,而大部分股东又是农民,大量的筹建资本都是靠银行借贷和民间借贷而来,随着当前物价上涨,银行利息、税收的上调,再加上工资、水资源费等开支,尤其是上网电价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使得该县小水电形成“高成本运转,低价位收购”的现状,导致小水电业主血本无归;作为铜鼓县支柱产业之一的小水电,经营难的问题日益凸显,小水电业主还贷压力越来越重,近两年已没人再对相关设施进行维修与改造。“一些贷款修建起来的电站,连利息都不足以支付,甚至有个别业主背负债务外出打工谋生。”

  2004年底,铜鼓县水电行业协会成立,有着10年村主任履历的欧阳淼生,被推选为铜鼓县水电行业协会的副会长。“我们成立协会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提升电价作斗争。”

  电价似乎成了铜鼓县许多小水电摆脱困境的最后一根稻草。

  都是电价惹的祸?

  “为什么我们的电价最低?”

  欧阳淼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据他们查找到的2006年江西省发改委批复的上千座小水电的上网电价中,“唯独铜鼓上网电价最低”,周边其他县市的上网电价都在0.27—0.32元/度以上,而铜鼓县小水电上大网的电价为0.2元/度,上县网的电价为0.2、0.21、0.24、0.25元/度不等。“审批过程中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铜鼓的上网价最低?我们不得而知!”

  除此之外,本地各小水电上网电价不统一的状况也让小水电业主们很难接受。

  据记者了解,当地小水电的电价制定实行“一站一价”或者“一机(发电机)一价”制度,因此不同的小水电的上网电价有高有低,甚至出现同一座大坝上的两家电站电价不同的现象。许多小水电业主因此怀疑:“县供电公司随意定价,有关系的电站电价就高,没关系的电价就低。”

  当地电力系统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小水电的上网价格,是按照小水电的投资规模、发电总量等因素制定的,有高有低也属正常,一座坝上的两家电站电价不同的情况也难免出现”。

  而在小水电业主看来,供电公司的低价收购、随意定价,以及在此电价基础上扣除不合理的线损(县网4%,大网6%;线损即供电网络在传输电量时产生的损耗)等举措,正是小水电难以为继的“罪魁祸首”。

  铜鼓县水电行业协会认为,铜鼓县现有的80多座小水电,不仅培养了税源,增加了社会效益,同时因为加大了电量的提供,且廉价卖给供电部门,也为县供电公司多年的亏损填补了很大的缺口。“但在利益分配上,却出现了牛耕田、马吃谷的现象。供电部门一再压价使业主无利可图。”

  在铜鼓县水电行业协会今年6月通过江西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呈送的《关于请求调整铜鼓县小水电上网电价的报告》中,对于县供电公司的这些行为,用了“层层盘剥”一词。报告称,从2006年6月开始,小水电业主多次找到铜鼓县相关领导,“要求同网同价提高上网电价,但经过一年多的时间都没有一个具体答复,总是推三阻四”。

  而作为小水电发电量的唯一收购者,县供电公司也为此万分“苦恼”。

  铜鼓县供电公司2005年7月提交铜鼓县政府的《关于服务和促进小水电资源转化工作情况的汇报》中称,由于农网改造资金有限,“仅考虑供用电发展建设的电网,要承担近年来迅速发展的小水电站发电上网电力的对外输送,显然存在输送困难的实际问题。加上小水电的季节性发电,号称‘雷公’电站,丰水期发电要外送,枯水期要用电发不了,无法对供电带来效益”。

  在供电公司看来,由民营投资新建的小水电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在开发建设中审批过于形式,对投资开发项目开发条件和能力缺乏充分的审查和评估,致使一些工程盲目上马,匆忙开工;二是有关职能部门对民营电站工程的质量监督、招标管理等监管不力,致使水电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失控,部分小水电项目投资造价过高,投资业主对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没有清楚认识;三是电站承担的税费过多过重,电站寄希望上网调价,将社会负担转移到供电企业上来,损害了供电公司的利益,供电企业也不堪重负。

  日益激烈的冲突

  据欧阳淼生介绍,今年以来,铜鼓县干旱少雨,小水电经营更加困难,该县已有四五家小水电由于当初选址不佳,水流落差太小,而陆续关停;有四五家时发时停,还有两三家每月销售电量的收入不足千元。

  种种窘状使一些小水电业主今年8月开始酝酿“非常行动”。为了缓解这次矛盾,铜鼓县委县政府召集县供电公司、部分小水电业主、政府相关部门开协调会。一位与会的主管领导说:“2006年你们的电价由0.18元/度上调为现在0.20元/度,要不是县供电公司经理签字,你们的电价也不会涨。”据参加会议的一位小水电业主介绍,这句话却激发了这次协调会的不欢而散。“我们生产的东西,定价权却和我们无关。”这位小水电业主愤怒地说道。在他们看来,本来就应该上调的电价,却变成了供电公司的“施舍”,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2007年6月27日,铜鼓县水电行业协会向江西省发改委呈送《关于请求调整铜鼓县小水电上网电价的报告》,“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希望能得到省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敦促相关部门尽快妥善解决上网价格悬殊问题,并同时制止变相克扣电价现象,真正做到同网同价,使铜鼓小水电产业正常、稳步、健康发展”。

  6月28日,江西省发改委商价处在网站上进行了回复,称省发改委从未接到铜鼓县相关部门报送的要求核定批复新建电站上网电价的文件。

  “这就有鬼了!我们从2006年起多次上报的新建电站调价的要求竟然没有上报?”欧阳淼生找到县价格主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你们的要求我们如实上报了,其他的事我们不知道。”

  小水电业主们于是怀疑物价部门并未将自己提交的调价报告上报省发改委,“造成我县新建电站上网电价偏低的矛盾未解决、投资难以回收”。

  “我们8月份的‘非常行动’也失败了,政府部门还是像以前一样,只会说他们很重视,会尽快解决,但目前没有一点进展。”一位小水电业主向记者抱怨说。

  “江西各市县小水电上网电量计划由省级电力公司审批下达,虽然电力公司表示敞开收购小水电的电量,但由于电力企业的垄断地位,小水电上网仍缺乏议价权。”电监会一位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表示。

  (中标)

  除电价纠纷外,网前供电(即发电企业直接向用户供电,亦称直供电)也是铜鼓县小水电与供电企业延续多年的一个重要纠纷。只不过这个纠纷,并非所有的小水电都参与其中,而主要是县供电公司曾经的“兄弟”——县发电公司旗下的部分小水电。对于大部分民间筹建的小水电来说,网前供电是自己根本不敢想象的“奢求”。

  发电公司与供电公司: 网前供电该不该

  “就像农民种的粮食,自己不能直接享用,还得先低价卖给粮贩,再由粮贩高价转售回来才能吃到。我们自己发的电,自己不能用,还必须先以0.18元/度的价格卖给供电部门,他们再按0.98元/度卖给我们,每度电他们净赚0.80元。我们办公楼用的电就是这样。而给个什么价,何时给钱,都得看粮贩的脸色,粮贩甚至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扣着不给钱。”

  铜鼓县发电公司经理林志雄向《中国经济周刊》如此比喻发、供电企业之间的关系,表情无奈。“我们就像那可怜的农民,而供电公司就是那霸道的粮贩。”

  林志雄断言,不打破垄断,小水电最终只有死路一条。

  而被林志雄指责的铜鼓县供电公司也正为此“恼火”。铜鼓县供电公司经理谢淼良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县发电公司通过‘网前供电’和我们‘抢饭吃’,致使我们连年亏损,2001年分家当年的7-12月份,我们就亏了232.06万元;2002年亏了111.51万元;2003年亏了103.4万元;2004年又亏了187.38万元,直到2005年才扭亏为盈。”

  2001年,铜鼓县电力行业供、发分家之后,这场关于网前供电的争斗就开始上演。6年的争斗使得这两“兄弟”都有些疲倦,但目前仍没有和解的迹象。

  2007年10月,林志雄开始向华中电监局反应情况,希望能结束这场纷争。“如果不能解决,我们还会继续斗争。”林志雄说。

  分家后的自谋出路

  上世纪90年代初,电力系统的供发电企业尚未分家。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铜鼓县由于县级电网供电能力有限、而用电需求不断增长等原因,当时不少小水电直接将电量输送给用户,从而形成了网前供电,小水电建成后直至目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网前供电现象。

  当地一位电力系统人士告诉记者,网前供电意味着小水电不必通过电网而形成自己的供电区,从而发展直供客户或者入股兴办站企来消化电量,这样,小水电的售电价格将高于卖给供电公司的上网价格;同时,用电企业直接购买小水电的电量,价格又会比电网售电价每度低0.10元-0.20元,买卖双方同时受益。巨大的价格差额使得企业向小水电靠拢,作为小水电业主来说,也寻求到了更大的利润空间。

  2001年,铜鼓县按照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健全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的政策,对发、供、用一体的县水电公司实行了“厂网分开”,组建了“铜鼓县供电公司”和“铜鼓县发电公司”。铜鼓县发电公司仍隶属县水务局,供电公司成为了电力系统直管单位。

  铜鼓县发电公司是以水力发电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公司下辖大段等7座水电站,总装机1.6万千瓦,年均发电量在5500万度左右。据铜鼓县人民政府2001年6月印发的《铜鼓县水电公司发、供分开方案》显示,县发电公司“负责全县经营管理国有水电发电站,为供电公司提供电源......并可组成松散性的联合体,发展站办企业,可从事与电力相关的多种经营项目,尽量内部多消化电量”。这对于经营电网的供电公司而言,无疑形成了冲击。

  随着“兄弟”分家的落定,网前供电的矛盾开始凸现。

  据林志雄介绍,实行发、供分家后,供电部门便要求收购县发电公司所属电站中规模最大的大段电站,两家谈判未果后,供电部门便利用自身的垄断优势,开始对大段电站的上网电量进行限制,导致了该电站经常拉闸停机,且在丰水期更为频繁。“2005年的11、12两月,县供电部门就多次长时间地以没有完成大网的购电任务为由强行拉闸;同年11月11日,大段水库要开闸泄洪,而大段电站3台机运行,其中2台空转,1台维持直供电企业用电。如果没有这些企业,电站有水却不能发电,整个电站就要全部停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不堪设想;2006年3月份,又出现了几次类似的情况,发电公司一天就要损失几万元。”

  “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对外寻找合作伙伴来兴办站企,消化电站部分剩余的电量,以维持企业的基本生存。”林志雄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2001年大段电站开始寻求网前供电兴办站企,公司的经营从此步入良性轨道。“如果当初没有搞网前供电,我真不敢想象,我们公司还能不能撑到今天。2005年一年我们就上交了税收及国资收入237万元,归还了向省信达公司借的债务连本带息共1341余万元……”

  但“尝到甜头”的林志雄并没能高兴太久。

  “家规”还是法规?

  2004年11月,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理顺宜春市各县级电网销售电价,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铜鼓县发电公司所属各电站上网电价分别调整,大段电站为0.24元/度、其他为0.21元/度,自2004年11月20日起执行。

  但据铜鼓县发电公司反映,目前该公司上网电价仍是1997年省物价局批准的大段电站0.21元/度,其它电站为0.18元/度。电价未上调的原因是“他们(供电公司)认为我们不该搞网前供电,影响了供电企业的效益。他们还多次要求,要把站办企业移交给他们经营,否则便不按调整后的电价结算。”

  林志雄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一直以来,公司只有大段一座电站存在网前供电,但却殃及了公司其它几座电站。“从2004年价格调整到现在,他们少支付我们190多万元电费。这对于一个县办发电企业来说,简直是致命性的重创。2006年公司经营难以为继,270余人的正常工资不能发放,发电机及设备因缺乏资金得不到正常的维护。”

  “我们没有跟发电公司过不去,倒是他们有错在先,非法经营网前供电。”铜鼓县供电公司经理谢淼良认为,他们对发电公司采取措施是出于两点理由:一是发电企业的“网前供电”违反了江西省经贸委和江西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赣经贸电能发[2002]123号文件规定,“对小水电出口附近自行发展用户,实行‘网前供电’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二是发电企业的“网前供电”导致了供电企业的亏损。

  铜鼓县供电公司2002年1月提交铜鼓县政府的《关于要求制止发电企业兴办小型电炉炼铁等企业的请示》中称,据实地调查,“发电公司自分家后,便大张旗鼓兴建高耗能小型电炉炼铁厂,一些乡办电站也纷纷效颦,大兴土木”;这些站企“均属高耗能设备,工艺技术落后、浪费资源”。

  2005年7月铜鼓县供电公司提交铜鼓县政府的《关于服务和促进小水电资源转化工作情况的汇报》中称,县发电公司大段电站擅自违法违规大力发展网前直供电,并以自行制定的低电价向直供用户供电,严重影响了县电网规划和电网建设,使得电网安全、用户用电需求得不到保障,同时网前供电削弱了小水电大县的水电资源优势,增加了县电网调度的难度,长期下去,将扰乱正常的供电秩序,形成不正当竞争。

  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发电企业人士认为,这只不过是供电企业以缺乏法律依据的“家规”制肘发电企业进行“网前供电”。

  据其介绍,国务院2002年出台《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开放电力市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2006年,江西省发改委也曾向媒体表示:“省里一直鼓励水电资源丰富的地方利用此优势发展县域经济,鼓励小水电尽量不上大电网,在当地消化。”

  政府的无奈

  “政府多次出面协调了,但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当地政府部门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对政府来说,电厂、供电企业、用电客户都是自己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

  据铜鼓县发电公司经理林志雄介绍,早在2001年,铜鼓县政府就组织县发电公司及投资商到广东的清远、连州等地考察发展小水电,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兴办小水电。之后,铜鼓的小水电发展有了一次大的跨越。铜鼓县发电公司探索出了一条“以电兴工、以电招商”路子,2005年前后,在浙、湘及本省相继引进了8家企业来铜鼓投资办厂,共引进资金达3000余万元。“引进的银粉厂项目还得到了省市政府的支持”,林志雄表示。2005年,铜鼓县政府招商引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实际进资8.99亿元。

  “如果铜鼓的电不比别处便宜,我们凭什么跑到这山沟沟来投资?”浏阳客商李良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我来铜鼓投资办厂,看重的就是这里的电价优势。特别是发电公司的直供电要比供电公司的便宜许多,每年可为我厂节省300万元左右的电费。如此,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现实意义上讲,‘网前供电’为用户提供了用电选择权,谁的便宜就用谁的。”

  而铜鼓县供电公司认为,县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小水电资源优势,引入高耗能企业,要求供电企业实行优惠供用电,加重了供电企业的经营负担和压力。同时,网前供电造成供电秩序和电价混乱,破坏了全县水电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不利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江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麻智辉教授认为,如今,江西已不再具备土地和人力方面的优势了,但电力资源优势依然明显。尤其一些缺乏区位优势的地方,县域经济对小水电的依赖性很强。因而,“网前供电”有利于招商引资,成为地方政府招商诉求下不可或缺的筹码。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更多的小水电在供电公司压力下慢慢地放弃了网前供电这一致富捷径,小水电业主和供电公司矛盾加剧,上涨电价呼声越来越高;而作为政府县域经济优势的电价在逐渐消失。”电监会华中监管局一位人士表示。

  铜鼓县某主要领导接受《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采访时无奈地说:“两家的纠纷由来已久,因供电企业是条管单位,县政府出面协调了几次都无济于事,这对县里发展经济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但这事不解决是不行的。我个人觉得,做人和做事都是一个道理:前半夜想自己,后半夜就应想想别人。大家都是企业,都要维持经营,职工也都要吃饭,所以,我希望供电部门能以高姿态来对待此事。大家最好找到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来彻底化解夙怨。”

  纷争不只在铜鼓

  日前,国家电力监管部门已组织人员前往铜鼓调查这场持续6年的纷争,该部门有关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表示,此事正在协商解决中。“网前供电的确是电力体制留下的一个漏洞,对网前供电没有明确到底是行或者不行,发电企业和供电公司都认为自己做的对,如果相关法律仍得不到梳理或者明确,这个争斗将会一直持续下去。”

  10月底,记者在江西采访时,某地水务局局长一再向记者解释:“小水电站的管理职能应该在县经贸局,当时成立水电行业协会时,他们(小水电站)只是挂靠在我们水务局。”

  江西水利厅相关人士则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2000年江西省机构改革时,将省水利厅的水电管理职能划出移交省经贸委,但省经贸委的“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中又没有水电管理职能,从而造成管理职能缺位,一些地方出现划走水利部门管理水电职能、撤销水利部门管理水电机构的现象,严重削弱了水利系统水电行业管理,使得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工作产生混乱,也直接导致了近年来屡禁不止的“四无”(无批准、无验收、无设计、无管理)电站的频现。

  “双方矛盾越积越深,我们也想尽早把这事了了,以免两败俱伤。”铜鼓县供电公司经理谢淼良有些疲倦地说到。

  小水电:

  小型水电站的简称。其装机容量规模因各国国情而异,如美国的小水电定为装机容量15000千瓦及以下,日本、挪威为10000千瓦及以下,

土耳其为5000千瓦及以下。中国的小水电在现阶段是指由地方、集体或个人集资兴办与经营管理的,装机容量25000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的地方供电电网。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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