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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俄竞争政策与广告监管高层工作会谈在北京举行,周伯华强调 加强竞争及广告监管执法合作 切实维护中俄消费者合法权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14:08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9月18日下午,2007年中俄竞争政策与广告监管高层工作会谈在北京举行,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与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代表团就加强中俄两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领域的有关情况和双边合作进行了会谈。周伯华强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反垄断执法,切实加强广告监管,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双方首先回顾了两部门的合作情况。自1996年中俄两国政府签署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领域政府间合作协定以来,国家工商总局与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作为执行机关,每两年签署一次合作谅解备忘录,开展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尤其是2006年至2007年,正值中俄两国互办国家年,双方在2006~2007年度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开展了丰富的交流合作,签署了2008~2009年度两部门间合作备忘录。周伯华积极评价双方长期而富有成效的合作,同时指出,8月30日,中国的《反垄断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它的出台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开辟了更宽广的空间,希望两部门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合作,为中俄两国经贸关系发展和两国的经营者、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代表团团长齐加诺夫高度赞赏双方的合作关系,并对中国《反垄断法》的通过表示祝贺。他说,俄联邦反垄断局一贯重视发展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关系,两部门是密切合作的国际同行,一起为中俄两国经贸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国刚刚颁布了《反垄断法》,俄罗斯也正在讨论修改《反垄断法》并强化反垄断执法,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国《反垄断法》的实施。 双方重点就边境地区执法机构开展合作交换了意见。周伯华说,边境地区执法合作一直以来是双方交流合作的重点,1996年至今,双方指导各自边境地区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流,依据各自国家的法律规定处理进出口商品存在的问题,取得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成果。他说,俄罗斯远东地区与中国的经济互补性非常强,随着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不断深化,中俄双方边贸合作进入最有利的时期,加强边境地区竞争执法、广告管理等市场监管领域的交流合作,为边贸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非常重要。周伯华对俄方主动提出签署双方边境地区执法合作方案表示赞赏,希望双方边境执法机构在各自中央机构的指导下,进行认真磋商,求同存异,由点及面,确保合作取得实效。周伯华预祝双方边境地区执法合作方案的首轮磋商取得成功。 齐加诺夫表示,在两部门十多年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边境地区执法机构合作的时机已经成熟,希望双方边境执法机构本着自愿、友好的原则,积极开展务实的合作,取得实际的成效。 会谈中,双方互相介绍了各自国内广告监管的情况,就加强广告监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行了探讨。周伯华指出,虚假广告是当前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特别是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及格调低下的广告,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危害,中国正在加大监管整治力度。中俄两国都是经济转型国家,随着两国国内市场经济以及中俄双边经贸合作的发展,双方在广告监管领域将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今后希望加强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齐加诺夫对此表示赞同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此次高层会谈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关于实施中俄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领域合作协定谅解备忘录(2006~2007年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俄代表团部分地方分局代表将于会谈结束后赴哈尔滨,与黑龙江省工商局就双方边境地区执法合作方案进行磋商。 (中国工商报提供)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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