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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法规 发改委重罚哄抬物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 08:38 辽一网-华商晨报
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适当提高罚款额度 行业组织违法行为也处罚 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改委昨日介绍,发改委近期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并已将修订稿报请国务院进行审议。 此项工作旨在做好价格行政执法工作,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抑制价格的过快上涨,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昨日在接受专访时表示,修订稿细化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特别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哄抬价格等行为。 他说,对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等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现行处罚规定设定的罚款数额偏小,不足以威慑和惩戒违法者。“为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我们考虑适当提高其罚款额度。” 张满英说,修订稿进一步明确关于行业组织的法律责任。价格法第17条规定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行业组织可以给经营者提供各种服务,但不得从事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所以,“对行业组织存在的违法行为,也应当给予处罚。” 他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发育的不断成熟,现行的价格违法处罚规定中的一些规定与实际情况的变化不相适应。特别是近一个时期,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了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变相提价和借机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而在现行的处罚规定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相关规定。 【关键词·典型案例】 六起价格违法案例被通报 昨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披露了近期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的一大批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案件中的六个典型案例。 中国政府网 第一起 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查处豆制品经营者串通涨价案 8月2日,湖北省荆州市豆制品经营户于8月2日集体串通,决定统一提高豆制品价格。 荆州市物价局调查取证后,给予相关豆制品加工厂警告处罚,并责成相关经营户立即收回张贴的涨价“公告”。 第三起 重庆市物价局叫停火锅集体加收锅底费 8月15日,《重庆晨报》刊登了巴南区李家沱十多家火锅店贴出告示统一收取10元锅底费的报道。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各火锅店当场撤除了加收锅底费的告示,并表示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行为。 第五起 吉林省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查处豆制品协会串通涨价案 吉林市豆制品协会8月8日召集10余家豆制品企业开会,串通提高全市干豆腐价格。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令该协会撤销涨价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单位。 第二起 浙江省嘉兴市物价局制止餐饮企业价格串通行为 8月3日,嘉兴市《南湖晚报》刊登《嘉兴市品牌餐饮酝酿涨价20%》称,嘉兴所有品牌餐饮企业从8月中旬起价格将上调20%。嘉兴市物价局调查后发现市餐饮协会确有此酝酿,当即对其进行价格提醒告诫。 第四起 河北省衡水市物价局制止网吧价格同盟行为 衡水市网吧协会于5月29日制定了全市网吧统一上网价格。衡水市物价局责令该协会立即撤销其指定的统一价格,并通知各网吧将上网价格恢复到5月29日前的水平。 第六起 陕西省西安市查处超市虚构原价欺诈行为 8月2日,西安市一超市低价销售鸡蛋,引发千人排队抢购。西安市物价局检查发现,该超市鸡蛋“原价6.8元/公斤”的标示属于虚构原价,构成了价格欺诈,决定对该超市罚款10万元,并予以公开通报。 【关键词·方便面】 方便面企业承诺加强自律 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近期通报方便面企业价格串通案调查情况后,国内方便面生产企业积极配合,主动表示要加强企业内部价格管理,严格守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 8月16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方便面价格串通案调查情况。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昨日表示,对相关方便面企业参与价格串通的情况,国家发改委正在做进一步深入调查。近期,一些方便面生产企业纷纷开展让利促销优惠活动。 张满英说:“从我们跟踪了解方便面市场价格情况看,企业承诺的优惠措施已陆续兑现。从8月16日起,北京、上海、西安、济南、青岛、天津、太原等大城市超市出售的方便面,开始优惠让利,有的品种直接下调了价格,个别品种甚至低于涨价前的价格。” 沈方便面降价不多 晨报讯(记者 郭蕾)昨天,记者走访沈几家大型超市发现,沈方便面降价不多。 北站附近某超市促销员表示:“方便面要降价的事还没听说。”她指着其中一品牌方便面说,现在就知道他们家的价是降了,不过,也不是卖得特别火。”该促销员还表示,其他几个牌子中,也有一些方便面在促销,不过主要是以附带赠送的方式进行。 对此,沈相关价格监管部门的人士表示,方便面企业本次集体降价的可能性较小,不过继国家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后,相信百姓会不断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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