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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高山案内幕揭秘:疑犯逃亡前两次转移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 02:05 新京报

  

中行高山案内幕揭秘:疑犯逃亡前两次转移资金
新京报制图/丁华勇

  本报记者 高泽阳 北京报道

  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600003)财务人员陪同吉林高法执行人员来中行黑龙江分行河松街支行扣划1.5亿元执行款,该行工作人员发现东北高速的2.93亿元存款消失,由此引爆“中行高山案”。

  此后数日纷纷爆出黑龙江哈工大辰能风险投资公司、黑龙江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数家单位均存款失窃,总额近10亿之多。

  警方最后的调查显示,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以及该案幕后操纵者李东哲,均于2004年12月31日离开中国逃亡加拿大。

  事发前200万元“公关”

  逃亡前,李东哲赴长春拿出200万元,委托朋友到法院“公关”,试图阻止吉林高院从河松街支行划款,未果。

  据记者获得的司法材料显示,2004年12月29日,正在北京的袁野接到李东哲的电话。

  袁野是世纪绿洲公司法人兼总经理,虽然他与世纪绿洲系其他公司法人一样,对公司并无控制权,但与李东哲1992年相识、1998年开始共事的他,深得李东哲的信任。

  李东哲在电话中要求袁野到公司取100万元现金带到长春。当天,袁野取款后坐飞机到达长春时天色已晚。在长春香格里拉饭店2楼咖啡厅,早已等候的李东哲和袁野寒暄片刻,拿起手机约见某位人士,但对方未来。

  当晚,李东哲吩咐袁野准备一个拉杆箱,里面包括袁野带来的100万元以及李东哲之前携带的150万元中的100万元。

  李东哲随后给朋友孙某打了一个电话。孙某是东北高速的独立董事,也是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的朋友。孙某的另一身份是律师,担任北京某律所的主任。李东哲与他的话题是用200万元去法院“公关”。

  2004年9月,交行长春分行向吉林省高院,状告东北高速要求其偿还已到期的5678万元贷款。为确保贷款安全,该行一并要求东北高速同时偿还尚未到期的1.5亿元贷款。

  吉林高法遂查封东北高速在河松街支行开设的两个账户中共计2.12亿元的执行标的,并在当年11月11日,下达民事调解书———要求东北高速将于当月20日前将剩余1.5亿元贷款全部还清。

  12月21日,河松街支行向吉林高院出具回执称,“东北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的账户存款1.5亿元已扣划至交行长春分行。”

  事实上,上述资金早已被李东哲、高山二人转移至加拿大。

  李东哲此次公关的目的是拖延时间,希望法院暂时不要把东北高速存在河松街支行的资金划走。

  据知情人士介绍,次日上午,孙某与李东哲在咖啡厅见面商谈,并取走了装有200万元的拉杆箱。当天晚上,孙某再次与李东哲在咖啡厅见面时,又带回拉杆箱,现金原封未动。

  正在他们商讨下一步计划时,张晓光在咖啡厅出现,他语气严厉地对李东哲说:“明天必须把钱从高山那儿划过来。”

  “行。”李东哲满口应承,但事实证明他已无回天之力,此时只剩下出逃一条路。

  2004年12月31日中午,李东哲和袁野从长春直飞北京。在首都机场,李东哲吩咐手下将从长春带回的250万兑换为30万加元,随后携款与早已在机场等候的弟弟李东虎飞往加拿大。

  “我遇到点麻烦,到加拿大躲一躲。”这是李东哲分别时对袁野说的最后一句话。

  2005年1月4日,中行高山案爆发,有人因此锒铛入狱,有人一命呜呼。2005年1月12日,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因涉嫌挪用公款与受贿被捕;次日,其妻吕某在北京的寓所跳楼自杀;同日,辰能风险投资公司总经理赵庆斌在哈尔滨跳楼自杀。

  然而操控这起轰动国际的银行大案,并引发了上述悲剧的罪魁祸首李东哲却在加拿大继续过着奢华的生活。

  曾两次因诈骗入狱

  阴差阳错,10年后,李东哲再度成为哈市公安局十处侦查对象。10年前,李东哲两度因诈骗入狱却两次脱身。

  出逃前的李东哲,拥有数十家企业,总资产达20多亿元,北至黑龙江哈尔滨世纪绿洲

房地产开发公司,南至海南三亚世纪绿洲物产投资有限公司,中至北京世纪绿洲医药有限公司,业务涉及汽车销售、地产、医药、广告传媒等。

  但高山案爆发前,李东哲在商界却鲜为人知。因为在公开资料上,上述资产均在其他法人名下。不过内部人士透露,上述法人均为李东哲亲属或至交,公司实际出资人和控制人均为李东哲。

  资料显示,李东哲,1965年12月29日生人,男,朝鲜族,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乡人,现年42岁。家庭成员除了父母,就是后来一起逃亡加拿大的弟弟李东虎。

  李的父母是哈尔滨市郊的普通菜农。初中毕业,李东哲就辍学务工,曾做过小生意。1988年,他开始从事木材加工业中比较主流的筷子生意,并小有收益。

  1992年,“倒腾粮食”的行业刚在东北兴起,李东哲成立东大农副产品经销公司,将黑龙江的大豆玉米运往南方销售。

  1995年,李东哲又在哈尔滨南岗区森林街成立森林公司,主要仍是粮食贸易。但森林公司并未使李东哲由此暴富,反而让他两度入狱。

  第一次是1995年7月,李东哲骗取买方货款并未发货,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十处抓捕。

  10年后,哈市公安局十处再度与李东哲关联起来,2005年中行高山案案发后,哈尔滨市公安局十处(对外名称为“哈尔滨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负责侦办该案。

  哈市公安局十处之所以再次有机会与李东哲“交手”,源于十年前李的“侥幸逃脱”。知情人士透露,1995年,李东哲被捕后,通过某监狱管理人员的运作,李东哲被从监狱“保了出来”。

  短暂的“栖息”显然没有让李东哲品尝到监狱的滋味。1997年,李东哲再度因为骗取货款不发货,被哈尔滨公安局道里区公安分局逮捕,但经过前述人士的运作,李东哲再次被保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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