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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中行高山案新证据再现身 2.93亿丢失责任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5:58 新京报

  律师称银行单据涉嫌伪造;高山案新证据再现身  

中行高山案新证据再现身2.93亿丢失责任成焦点
1月18日,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身穿军大衣在白城市中院受审

  本报讯(记者 高泽阳)东北高速(600003)原董事长张晓光案昨日在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张晓光对于东北高速账户上2.93亿资金丢失责任界定问题再次成为辩论焦点,律师当庭出示该案的新政据,而高山被列入遣返名单,不久可能被加拿大警方遣返回国。

  责任界定成为辩论焦点

  昨日庭审,控辨双方并未对其他罪名过多辩论,但中行高山案中张晓光责任问题再次成为辩论焦点。而律师介绍,该问题正是决定张晓光是否会判死刑的关键因素。

  2005年1月13日,张晓光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两日后,东北高速公告称,公司存在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的近3亿元资金丢失。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随后潜逃。因此,曾有观点认为,张晓光与高山可能合谋转移上市公司资产。

  检方先后在两次起诉中均认为,张晓光接受李东哲贿赂,致使“东北高速账户上2.93亿资金丢失,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但张晓光的辩护律师之一孟繁旭认为,张晓光指令把钱存入河松街支行与东北高速丢款不具有必然关系。

  银行单据涉嫌伪造

  张晓光的另一辩护律师胡亚非则举出两个最新证据。

  一是法院执行回执———2004年12月东北高速丢款案发生前,由于与交通银行发生经济纠纷遭起诉,法院曾冻结了东北高速账户上的资金,“执行回执上显示银行证明账户里面有资金而且被冻结,但证据显示资金早在2004年6月就已经被转出,这说明银行人员窃取资金而且一直在掩盖,张晓光并没有责任”。

  二是2007年1月12日,在哈尔滨警方陪同下,数名加拿大警员曾专赴白城某看守所面见张晓光,经查证河松街支行部分单据涉嫌伪造。当天,加警方人员出示三张中行河松街支行的支款单据,要求张晓光辨认真伪,张晓光表示这些资金调动并不存在,单据为伪造。

  律师介绍,此前黑龙江警方的刑侦鉴定亦认定,高山根据东北高速的预留印鉴仿制了假公章,填写支款单并盖章,借此虚构了多笔大额支出,资金调出并进一步转移出境。

  然而目前高山仍在外逃中尚未归案,关键事实有待其被捕后证实。不过来自胡亚非的消息是,加方警员介绍,中国公安部已向加拿大警方列出申请遣返人员的名单,高山名列第5位,不久后中行高山案的开庭,高山将可能被遣返。不过李东哲因并非国家公务人员,未列于遣返名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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