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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应当谨防中消协被消费者否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22:35 中国经营报
访国家工商总局巡视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张经 《中国经营报》:中消协已经改为国家全额财政拨款的模式,这种模式是否可行? 张经:中央财政的支持,与中央在两会期间所表达的注重民生问题的态度与判断相一致。应该说是一件好事情。 但其隐患在于,中消协能不能就此误以为自己是一个特殊社会团体而“鹤立鸡群”。如果中消协由此而走向承接公权力来体现对消保运动的引导,那将是中消协被广大消费者否定之日。 《中国经营报》:中消协拨款体制的变革,使我们产生一个疑问,协会组织是否应该接受政府的行政拨款? 张经:行业协会能否接受政府财政拨款的支持,眼下社会上存在着模糊的认识,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改革开放初期,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前后,由于一些事情政府不能做或不便由政府出面做,因此,自觉不自觉地组建了一批行业协会,这些组织和机构是体制内的组成部分,所以还要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这是第一阶段。 近些年来,在行业协会财政问题上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几乎大部分学者和关心协会事业的人士,包括已投身协会工作的同志们普遍认为,行业组织既然是群众团队、民间组织,所以在接受政府财政支持即拨款方面一概反对。这是第二个阶段。 实际上,国际社会与国际市场中的行业组织除自己筹集活动经费之外,接受政府资助是一条通例,日本、德国等一些大型或全国性商会就长期接受政府的财政支持。我国行业协会在财务问题走上了第三阶段,其主要标志是走向既独立又不排斥混合的体制。 《中国经营报》:那么发达国家在这一领域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张经:以美国为例,在美国的行业协会中,仅属于工商企业方面的企业协会组织就有数千个,以服务于会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政府一般不予以经济资助。 美国政府对私人企业的商业活动一般不干预,私人企业也对政府的干预采取不合作的态度。美国的行会组织多是由企业或个人自发成立的组织,成员也可能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有偿或无偿地为政府部门做一些工作,但其与政府部门之间只有契约关系,并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只要行会组织依法行事,政府部门不会也不能干预其任何活动。 但这些年,美国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对有些行业协会出面组织的有些具体的项目研究和业务,也开始投入一定的资金补助。但美国等国的行业协会以靠企业和社会的赞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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