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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将起执行新基准地价 短期内对房价影响不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14:5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任学光) 昨日,石家庄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已调整后的省会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即日起开始执行,原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基准地价是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国有土地,按不同用途分别评定的某一基准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收购、作价出资等进行土地评估的依据。日前,市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此次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为239平方公里,分商业、居住、工业三种用途。其中,商业分8级,居住分6级,工业分5级。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是指,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各土地级别内,“五通一平”(路、电、供水、排水、通讯和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平均容积率(商业2.5,居住2.0)下,分商业、居住、工业三种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商业40年、居住70年、工业50年)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基准地价具有时效性,市政府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政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由于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地价上涨与房地产市场变化趋势是一致的,此次调整会促进省会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升值,但短期来看并不会抬高商品房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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