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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人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 22:5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朱益民

  史实明在网络文章《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中指出:这里存在一个以厉氏家族为核心,以原宝安集团和金融证券部门人员为骨干,以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和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为据点的暴富集团。这批人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短短几年中所敛集的资产远远超出其正常收入,一般都已拥有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的资产。他们在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后就很快离职进入早就注册好的私营企业,利用这些来历不明的资产作为资本进行新的“创业”。

  史实明在文中列举了罗飞、肖朝君、刘晖、李丽、孙景明、岑池明、张新华、张鸿健、贺德华等关联人物名单。

  2007年3月13日,史实明在网络发表《就厉以宁家族暴富一案的再次声明》称:七年多来,关于“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早已众人皆知。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国内媒体竟无人能有勇气去对其真相进行调查核实,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及如此瞩目的权贵的案件竟然也视若无睹,声名显赫的厉以宁居然至今也不敢对如此重大的“诽谤”案进行反击,岂非咄咄怪事?

  近日,记者就史实明提出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厉伟“敛财”活动的关联人士。

  肖朝君:我不知情

  《21世纪》:你在厉伟先生的公司中担任过什么职务?

  肖朝君:我和厉伟先生没有同事过,也没有在他的公司中担任过任何职务。

  《21世纪》:为什么《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一文将你列为厉伟先生“敛财”内幕的知情人?

  肖朝君:在很早的时候,我只担任过厉伟先生一个投资项目的顾问,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合作了,不清楚把我列为知情人的原因。

  《21世纪》:你是否知道厉伟先生的一些“敛财”内幕?

  肖朝君:我们之间只是有过非常短暂的合作,对厉伟先生以后的发展情况,我一点也不清楚。

  《21世纪》:网上流传已久的《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一文将你列为厉伟先生敛财的知情人,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张鸿健:我和厉伟是同事关系。那篇文章把当时和厉伟工作过的、认识过的人都列上了。

  《21世纪》:你和厉伟在什么时间同事过?

  张鸿健:我和厉伟是1994-1997年在宝安集团下属公司深圳市安信实业有限公司的同事,安信被集团改组后,我就离开了。目前我们之间在事业上没有合作关系。

  《21世纪》:你和厉伟同事期间,有没有发现厉伟先生利用厉以宁教授的影响,为公司争取项目?

  张鸿健:我当时感觉厉以宁教授好像没有这个权利(影响力),名人效应难免,但只是名气而已。安信所做的事情不是争取项目,所做的业务实际上是上市公司IPO的财务顾问,也没有做几单。

  《21世纪》:网络文章暗指厉伟先生敛财行为给宝安集团造成重大损失,你知道有关情况吗?

  张鸿健:网上的帖子我也看过,有些东西感觉是捕风捉影。当时安信属于集团,挣钱再多也属于公司的。我们所做的项目没有暴利,谈不上什么敛财。我们当时的效益还可以,1993年是深圳市的纳税大户。厉伟在1992年或1993年获得过宝安集团功勋勋章。

  贺德华:纯属无稽之谈

  《21世纪》:你和厉伟先生是什么关系?

  贺德华:我跟他是同事。1992-1994年在集团的发展委员会一起共事,知道这个人的脾气秉性,对他的工作、生活情况也略有了解。

  《21世纪》:厉伟在宝安集团那么快当上二级公司的总经理,是否受到厉以宁教授的影响?

  贺德华:据我所知,厉以宁教授没有施加影响。那个时候,厉伟也是从一般工作人员做起。我也是1993年被集团提拔起来的,厉伟来公司比我还早一些。集团本来想把我和他安排到同一个公司,他当董事长,我做总经理。后来由于人事安排的调整,我到集团下属的香港恒丰公司任副总经理。

  《21世纪》:网上暗指厉伟先生给宝安集团造成了重大损失,事实是这样吗?

  贺德华:这种说法纯属无稽之谈。直到现在,集团的董事局、经营班子还一致认为厉伟给宝安集团做过历史贡献。宝安集团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如果他真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我们是要追究他责任的。

  《21世纪》:你怎么得知这一结论的?

  贺德华:我到现在还在宝安集团工作,担任集团投资运营总裁职务。

  《21世纪》:网文说在龙舟股份董事罗飞出事后,厉伟到厦门检察院营救。有没有这么回事?

  贺德华:据我所知,厉伟没有到厦门检察院营救罗飞,当时我在厦门担任龙舟股份的副董事长。罗飞出事好像是因为借钱给被捕的龙舟股份副董事长吴守洁、副总经理庄伊明买职工股,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罗飞一开始就在安信工作,他也是北大毕业的,工作能力很强,对问题的看法和处理方式与厉伟比较一致。罗飞出事,厉伟过问一下,关心一下,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作为同事、朋友,了解一下情况,在道义上没错。

  卢小东:我们靠头脑赚钱

  《21世纪》:你是什么时间在厉伟先生的延宁实业公司工作的?

  卢小东:我是1999-2002年在延宁实业工作的,现在杭州做风险投资。

  《21世纪》:延宁实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是什么?

  卢小东:当时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证券投资,还有一部分是企业的股权投资收益。我在公司内负责证券投资研究。

  《21世纪》:延宁实业有没有利用厉以宁教授的影响,依靠所谓的“权利和信息不对称”进行证券投资牟利?

  卢小东:公司怎么赚钱我都是经历过的。我们证券投资主要是依靠对上市公司的前瞻性研究,坚持稳健增值的策略,在决策上实行团队决策,以副总经理刘晖为主做出投资决策。

  《21世纪》:网上说延宁实业是厉伟的敛财据点,公司资产快速增值,你们是如何“敛财”的?

  卢小东:我们的收入来源于合法的证券投资,靠头脑赚钱。

  陈惠彬:厉伟夫人收入只有工资

  《21世纪》:网上说神华期货公司也是厉伟的敛财据点,任职该公司董事长的崔京涛女士是厉伟先生夫人,曾在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请你介绍一下她的工作情况。

  陈惠彬:我当时任工行深圳分行证券部的经理,崔京涛1991年来到我们证券部,工作时间不长,1992年底的时候就离开了。她工作期间,人事关系没有调进证券部,她具体负责股票交易转让背书。在那个时候股票买卖还没有实行电子化交易,需要专人负责处理股票转让背书事宜。

  《21世纪》:网络文章暗指崔京涛在工行深圳分行信托投资公司获得了第一桶金,她在你那里有没有敛财行为?

  陈惠彬:崔京涛当时只负责具体工作,不同钱财打交道,也没有和外界接触的机会,在我们那里的收入只有工资,除此之外,不会有其他收入。如果说利用工作便利为自己牟利的话,只有证券部的经理才能有这个机会。我们的内控制度很严格,非常正规,没有开展任何融资融券业务。

  刘大华:不存在高人指点

  《21世纪》:请你介绍一下你和厉伟先生的关系?

  刘大华(化名):我是神华期货公司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我是厉伟在北大的同学,我们之间没有同事经历,只是正常的合作关系。1996年神华期货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厉伟占30%股份。2006年,厉伟把神华期货的股权转让给我,他不再持有神华股权。

  《21世纪》:作为公司的主要创始人,你对合作伙伴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是否关注?你有没有发现厉伟的资金来源存在问题?

  刘大华:我对合作伙伴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还是比较关心的。基于对厉伟人品、经历的了解,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你要问他的第一桶金来源,我和他一样都是合理合法地做股票,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份。上世纪90年代初期谁都可以参与股票投资,那时候也没有现在这么多规定。下海前,我曾经在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门工作,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比较了解。厉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商人,在这方面有些天赋特质。

  《21世纪》:在和厉伟合作的过程中,你有没有发现厉伟在利用厉以宁教授的影响力开展业务?

  刘大华:据我所知,厉以宁教授当时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那个时候,中国证监会发行部手握上市审批权,发审委只是个参谋机构,不像现在这样,用票决的方式决定一个公司能否上市。

  《21世纪》:延宁实业和神华期货资产快速增值,是否受到“高人”指点?

  刘大华:根据我掌握的情况,厉以宁教授一两年才到深圳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是北大的校友一起吃饭,一起叙旧。厉以宁教授有时候会把自己的新书送给大家,高人指点的说法不存在。

  《21世纪》:网络文章质疑,神华期货、延宁实业、佳定实业之间存在不正常关系。你怎么看?

  刘大华:纯粹的市场关系。大家都是为了项目合作,如果合作愉快就继续进行新的合作,不愉快大家就各干各的,这还能是别的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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