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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将推动我国利用外资走向更高层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10:4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记者 车玉明)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16日说,企业所得税法的通过,内资与外资所得税“两税合一”,符合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将推动中国利用外资的水平走向更高层次。 薄熙来在新税法获得全国人大通过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两税合一”有利于建立统一、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行了28年,在新的市场条件下,水涨船高,对税制进行改革,实行“两税合一”也是大势所趋。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按内资、外资企业分别立法。新的税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薄熙来说,过去“分”是合理的,因为它鼓励了众多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现在“合”也是合理的,因为它将推动中国利用外资的水平走向更高层次。 薄熙来说,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综合吸引力不会因此减弱。外商来中国,并不是被税收一个因素所驱动,其他因素也很重要,比如基础设施、科技支撑力量、劳动力素质、产业配套能力、融资条件和社会稳定等都要考虑,这六、七条,其份量大于税收。更重要的要看市场,而中国正是全球发展最快的大市场。 关于新税法对港澳的影响,薄熙来说,新的税法对外商仍然是有优惠的,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实行15%的税率,微利的中小企业也享受20%的优惠税率。从区域上看,仍保留了两个优惠:一个是经济特区,香港、澳门与几个经济特区的关系非常密切,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特区都在广东,而香港、澳门的众多企业在此地设厂,这就给香港、澳门的企业继续享受优惠税率留下了空间。另一个是西部地区,那里运距远,开发有一定难度,享受优惠税率大家都赞成。另外,服务业的税率由原来的33%降到了25%,而香港在服务贸易方面有很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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