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广东建设厅厅长劳应勋:中低收入者应以租房为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 11:44 信息时报

  对于代表、委员们的建议,记者昨日专程就“以租代建是否可行,广东会否出台相应办法予以推进”等的问题,采访了昨日列席了小组讨论的广东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

  据透露,近3年来,广东省多个地市已经采取措施解决一部分低收入阶层、住房双特困户的住房难题,其主要的形式分两种:一是政府建好一批廉租房,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供应给他们(一般为一平方米一元左右的租金);二是政府向他们提供财政补贴,让他们去市场上租住房间。目前,通过建设形式解决的住房户数已经达到了1.9万户之多。

  “目前省内只有广州和深圳两地的

房价比较高,政府调控房价也主要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现在省内各地都有保障性住房的规划。省政府也在大力推进群众安居工程,今年全省各地都会加大安居房建设的数量。”劳应勋说:“解决住房问题不能只靠买房,应该是多用租的形式。我们正在强调租售并举,两条腿走的路子。尤其是中低收入者,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更应该以租为主,而且还要廉租,低收入者这一群体生活都存在困难,住房就不该强调买房。”

  劳应勋介绍,目前广东自己买房住的私有住房群体占据所有人的近九成,这是很不合理的。劳应勋介绍,不管什么人都想自己买房住,这种消费心理不健康,应该多提倡租房,而不是都买房。

  劳应勋表示,广东省建设部门也在考虑制定相关的措施,多建廉租房投放市场,通过以租代建的模式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当然,这个措施的出台肯定也是要经过多方面考虑的,比如如何规避把新建好的廉租区域建成城市贫民区的问题,就很值得建设、国土房管、规划部门的深入研究了。

  人大代表:让百姓自己建房自己住

  “

房地产商之超额所得,正是其他社会群体正当利益之所失”,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一语道破。他日前提交建议,希望省政府顺应民声,允许和鼓励集资合作建房,还利于民。建立起
开发商
建房、社会集资合作建房和政府提供经济适用房等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以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房屋的需求。

  老百姓建房权被剥夺

  朱列玉说,改革开放20多年来,从来没有哪一个行业像房地产业这样盛产亿万富翁。其原因在于开发商取得了制造、供应房屋的垄断性权利,老百姓被剥夺了购地权和建房权。房地产商之超额所得,正是其他社会群体正当利益之所失。

  目前的现实是,工薪阶层的收入与动辄万元的房价差距越来越大。有专家指出:人均收入不到美国1/30的中国购房者正在负担着和美国人一样高的房价。开发商成了当今中国最强势的特殊利益集团之一,房市成了一些人拿全民资源、肥自己腰包的"暴富制造器"。

  开发商转嫁政策成本

  在单一住房供应体系下,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定价中有绝对权力,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其通过高房价牟取暴利。房地产项目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权力掌握在少数政府官员手中,他们必然就成为开发商腐蚀的对象。官员的腐败又增加了开发商的成本,这些成本势必又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近年来,国家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收效甚微。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单一的住房供应体系的不合理性,使开发商能够把持、掌控住房供应市场,而将政策成本全部转移到购房者身上。此外,手握重金的投机商炒买炒卖住房,给房价火上浇油。

  应允许集资合作建房

  朱列玉代表指出,允许集资合作建房,让购房者变成自己住宅开发的真正主人,会让更多中等收入人口更早地拥有满意的住房。

  允许集资合作建房,将会省去目前房价构成中约30%的开发商利润,以及约占10%的房屋营销成本,房价将比市价低30%~40%。如果政府能够再给予一定政策优惠,房价将会更低。

  可限制每户建房次数

  朱列玉说,他所讲的集资合作建房,区别于经济适用住房体系中的集资、合作建房,是指通过市场化运作,由一个自由组成的群体共同出资,通过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交纳有关税费,建造房屋,再按照约定的办法分配房屋的一种集资合作建房模式。这种模式的意义在于绕过开发商的超额暴利,由百姓自己建房自己住。

  为防止集资合作建房者变相开发房地产赢利,政府部门可限制每户只能参加一次集资合作建房,并规定每套住房面积等控制指标。

  一些人认为集资建房会导致特权部门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朱列玉代表对此表示,这不是集资合作建房本身带来的,而是财政管理、行政经费收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专家意见

  毕业就买房想法很不现实

  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城市科学研究会副会长谈锦钊表示,年轻人“毕业就买房”不现实,政府亟待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去买商品房,商品房应该是一个高端不动产。

  他表示,一般一个人35岁以后再确定买房,不要太早去买,因为35岁之前职业规划尚未确定,刚毕业几年就要靠个人收入来独自实现买房,这不现实。发达国家一般也是35~40岁才考虑买房,大多数人都是先租后买,先结婚生子,然后再买房。

  房价还会逐年上涨,这是一个基本趋势,一是住房作为一个不动产、必要品,相对价格也会越来越高;二是城市占用的土地越来越大,投入越大,周边配套环境日益改善,房价也会随之升高。最重要的,还是要使老百姓的收入逐年提高,劳动技能不断提高,来适应房价上涨的发展趋势。这才是解决买房难的根本之道。

  房价上涨局面的改变,只能期待几个方面。一是今后的管理严密、法制健全,来规范房产开发步伐;二是逐步提高收入,适应房价上涨;三是政府对人们住房需求采取多层次、多方式满足,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比如对双困户提供廉租房、租房补贴;对高等收入则交由市场解决。而对于中等“夹心层”,则应该提供更大范围的经济适用房,限制出售价,用几个层次的经济适用房,满足不同层次的市民需求。

  政府租房可制定弹性租金

  广东省政协委员、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罗必良认为,政府应该建一批只租不卖的经济适用房,不但可以低价租给低收入人群,更可为暂时买不起房的大学毕业生、年轻夫妇作为一个过渡。

  现在很多年轻的毕业生,由于刚迈入社会,还存不够买房的首期,只好租房住。这就面临两难的问题,要么住在高租金的市区,不堪重负,要么只好选择住在城中村,还有可能随时被房东赶走。如果政府能够建一批经济适用房,低价租给他们作为周转,那不但可以解决他们的难题,更可增加住房供应量,缓解他们买房的急切性,从而抑制房价。

  不过,罗委员指出,一方面经济适用房面积不用太大,另一方面,应制定一个低价租房的准入门槛。如在当地有固定职业,或者是常住人口等等。还要出示收入(工资)证明,政府部门可根据其收入多少,制定弹性租金。建设的地点,应根据市民的需求来确定,而无需刻意区分市区和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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