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植文秀 通讯员赵义华)记者从广州海关获悉,2004年7月1日新《对外贸易法》实施后截至2006年5月,个体户可以获得外贸进出口权后,广东个体工商户进出口额达3.4亿美元,其中出口3.3亿美元,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97.1%,而进口仅为0.1亿美元。
据介绍,新外贸法实施后,广东个体工商户出口贸易开始出现大幅增长。据广州海关统计,2004年9月,广东个体工商户出口额仅为6896美元,2005年11月突破千万美元,达1
另外,今年5月广东个体工商户出口品种为1677种,比去年同期增加1384种,增长4.7倍。出口值前5位商品分别是机电产品、服装、塑料制品、鞋类和玻璃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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