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23日电 (记者 傅丕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了11起土地违法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基层政府非法批地、公司企业非法占地、村级组织非法卖地和破坏耕地等行为。
据了解,2005年,浙江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4026件,拆除建筑物、构建物453·3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构建物3443·1万平方米,收回土地2617·8公
顷,罚没款10·09亿元,99名土地违法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1人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政府财政来源过多依赖土地出让,一些基层政府正日益成为土地违法主体。记者了解到,22日被公开曝光的11起案件涉及基层政府违法用地行为。2005年11月,宁波慈溪市附海镇政府未经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依法批准,擅自将50余亩集体土地划分为10宗地,拍卖给10家企业使用。根据群众举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调查后认为,附海镇政府属于非法批准土地行为。目前,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永民22日表示,土地执法部门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市、县、乡镇政府违法批地、非法占地的查处力度,对有案不查的,要进行通报;对查处不力的,要责令纠正并依法处理。(完)
警惕借新农村建设名义违法圈占土地
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23日电 (记者傅丕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永民22日说,各级国土执法部门必须对当前借新农村建设名义圈占土地的各种违法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坚决依法查处。
王永民是在22日召开的浙江11起土地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番话的。今年以来,浙江省土地违法案件发生数量虽然有所下降,但一些地方土地违法现象又有抬头趋势,并且出现一些新情况。
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介绍,今年1至5月,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4247件,较2005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今年一季度,浙江省群众举报违法占地类的来信、来访量也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0%和15·3%。
尽管案件发生总量有所下降,但浙江省国土执法部门最近在检查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动向,比如一些地方借新农村建设名义大肆违法圈占土地,或以发展休闲农业的名义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等。
王永民说,有些乡镇、村的基层干部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建房子、造马路,拆旧房、建新房,就是大量占地。一些乡村将建设新农村的注意力都放在搞村庄建设,大量圈占土地,任意扩大用地规模,大拆大建,有的甚至违法违规大量占用基本农田。
据了解,除了一些基层政府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幌子违法圈占土地外,浙江农村私人建房违法占地目前也呈多发态势。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省有1200多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他们在浙江打工、创业、居住、生活,这些人员大多在城郊、农村求租廉价房屋,一些村民为提高收入,就乱占土地建造出租房。
为加大土地违法打击力度,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如今正在酝酿和检察、公安、监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完)
浙江被曝光的11起土地违法案件
慈溪市附海镇政府非法批准使用土地案
浙江善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
永康市石柱镇郎村原党支部书记胡龙飞、原村民委员会主任胡洪舜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案
遂昌县财政局干部俞某非法购买农村集体土地建私房案
杭州宏钢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温州市龙湾区五溪新村村民王爵蒿、周文生破坏耕地案
嘉兴市栖真池湾建材总厂非法占地案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云北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
衢州市衢江区双丰砖瓦厂破坏耕地案
舟山市定海区工业园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非法占地案
嵊州市甘霖镇倪家渡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出租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案(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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