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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瓦斯突出矿区严禁新建小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02:25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太原21日电】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今日透露,根据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现已划定24处煤与瓦斯严重突出矿区和34处煤与瓦斯突出矿区,严禁在这些区域新建小煤矿。

  张国宝在山西晋城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现场会上强调,小煤矿没有能
力在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开采煤炭。要对这些区域的现有小煤矿进行清理整顿,依托有瓦斯治理经验、有技术和管理基础的大型煤炭企业,实施资源整合、联合改造或委托管理,坚决依法取缔违法经营的小煤矿。兼任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的张国宝还要求,这些矿区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采取特别措施,进行综合整治,避免或减少瓦斯事故。

  张国宝说,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今年的目标是,力争控制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在去年、前年基础上确保下降1/4,力争下降1/3。具体指标已分解到各重点产煤省区。(刘铮 陈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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