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19日作出一审判决,济南南洋学校两任校长吕军、韩福江及学校财务负责人袁国霞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
2002年2月,北京南洋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山东新南洋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后者出资500万元开办济南南洋学校。自2002年6月至2005年9月,这所学校向458名学生家长变相吸收存款10991万元。2005年12月18日,因抽逃资金、挪用办学经费,该校《办学许可证
法院判处山东新南洋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罚金50万元;判处吕军有期徒刑3年,罚金5万元;判处袁国霞有期徒刑3年,罚金5万元;判处韩福江拘役6个月,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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