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应对涉鞋反倾销 中国应随时准备诉诸世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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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14:33 中国新闻网 | |||||||||
欧盟4月上旬开始对中国皮鞋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此举实时对中国鞋企带来了不小的冲击。4月中下旬在珠三角举行的两个涉及鞋业的展会,出口订单就遭遇“寒春”。出席99届广交会的欧盟鞋商较上届急剧减少了40%,参加东莞国际鞋展的企业则称,今年来自欧盟的订单将降40%。 中新网6月9日电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日前在北京与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举行会谈时,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解释说,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第6条规定,主管机关通常应对被调查产品的每一已知出口商或生产者确定各自的倾销幅度,只有在出口商、生产者、进口商的数量或所涉及的产品种类特别多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全行业征收反倾销税。 “欧盟的做法无疑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规定,中国鞋类的出口企业数量并非多到无法分别确定,其本应对不同企业分别确定税率,至少也应当多确定几个倾销幅度。” 据广州海关统计,欧盟开征反倾销税后,广东对欧盟出口皮鞋的数量应声回落,4月出口量及出口增幅回落至今年的最低点。 梅新育说,应对当前局面,中国有三种思路可供选择:最高纲领是撤销这起案件;中间纲领是争取对方认可整个中国制鞋业的市场经济地位,取消不公平的统一反倾销税做法,获得较低的倾销幅度和反倾销税裁定;最低纲领是认可中国主要出口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获得较低的倾销幅度和反倾销税裁定。 梅新育进一步表示,从实际情况来看,取消这起案件不太可能,但是经过努力,有可能让欧盟认可中国主要出口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从而使得最终裁定的倾销幅度和反倾销税率只具有象征意义。(何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