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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首付6月1日提至30%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08:43 华夏时报

  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20%的首付比例

  国家九大部门昨日终于出手,其速度之快、力道之强令人咋舌。其中,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二手房不足5年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等措施极具震撼力。

  明天地产总监陈云峰

  提高首付影响不大

  “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规定非常及时,开发商会从中受益。过去市场上的确大量存在开发商开发户型面积过大的现象,而这样的房子反而销售更慢、均价偏低。“70%”的比例符合现时市场需求结构,更够最大程度满足购房人需求,这令房子更加好卖,从而降低了开发商面临的销售风险。同时,“70%”的比例也相当于增加了房源数量,开发商的收益并不会受到影响。囤积房源是目前北京市场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甚至已成为开发商中的潜规则,早就需要政府用更严厉的手段进行调控,所以《意见》对开发商的规范措施,都抓到了点子上,对规范房地产市场非常有效。

  提高10%的首付比例对自住需求购房人影响不会很大,但肯定会抑制一部分需求。

  另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这是国家政策面首次提出“区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把过去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到30%,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控制过快的购房需求。而对购买低于90平方米的住房,仍执行首付款20%比例,充分考虑到了中低收入群众的购房需求。

  购房人

  不足5年二手房交易全额征税

  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

  房贷首付下月不得低于30%

  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开发商

  商品房空置3年不得抵押贷款

  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两年没动工无偿收回土地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擅改设计房屋可能会被没收

  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对已经规划许可仍未开工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擅自改变设计、变更项目、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要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

  捂盘、囤房吊销营业执照

  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照法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北京市建委、国土局等部门联手对楼市出重拳

  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均将公示

  本报记者范颖华报道今后,不良开发商将不得再“挤牙膏”捂盘卖房。昨日,北京市建委、规划委、国土局、统计局、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召开发布会,对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下重拳”。其中,市建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日内必须开盘,并按整栋对外销售。开发企业自留预售房屋的,只能按照现房销售。

  取得预售证3日内必须开盘

  北京市建委要求,开发企业自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天内必须开盘,并按照整栋对外销售。开发企业自留预售房屋的,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才能销售。对于已经领取预售许可证或进行现房信息确认的项目,必须在房屋交易管理网和售楼处,公布各楼栋开盘进度和拟销售价格。

  房屋销售价格将进行公示

  建委要求,对于开发商虚假宣传、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在交易网上对开发企业、销售单位、销售人员进行违规行为公示。情节严重的,将开发企业所售项目楼盘的所有未售房屋,按照每套房屋公布签约价格、签约条款,在交易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进行公开销售。

  今后,市民如果发现开发商在房屋未卖出时谎称已经销售出去的情况,建委查实后可将该套房屋按照均价,在网上进行公开销售,开发商必须签约。

  同时,如果开发企业违反规定后不按期整改或屡次违规,造成对购房者危害的,将对该企业和经营管理者新的市场准入资格加以限制或禁止。

  每套房屋销售情况均将公示

  市建委要求,从6月1日起,市房屋交易管理网将公布全市期房和现房可售项目、楼盘、房源信息,市民可查到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日期、批准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在售楼盘每一套房屋的最新销售状态。

  此外,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的信用档案将建立,违规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将不予注册,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在交易网予以公示。

  贷款买期房抵押登记网上审核

  本报记者范颖华报道7月1日后,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即期房抵押)登记,将实行网上申请和审核。昨日,市建委下发《关于网上办理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2006年7月1日之后签订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的,抵押当事人必须通过网上(www.bjfdc.gov.cn)申请期房抵押登记。2006年6月30日(含)之前签订期房抵押合同的,抵押当事人可按规定申请批量期房抵押登记。

  北京市国土局昨日宣布

  6块限价地近期入市

  本报记者务名扬报道北京推出限价商品房进入实质性阶段。昨日,北京市国土局宣布将于近期推出6个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用地,此外还有4条措施同时启动以达到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目的。

  据悉,这6块土地总面积约126公顷,分别位于本市城市中心区的东、南、西部,依次是丰台区东铁匠营地块、朝阳区常营乡地块、朝阳区广渠路地块、石景山区老古城地块、石景山区刘娘府(C1、C2)地块和石景山区五里坨地块。市国土局表示,这些地块将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目前市国土局在其他相关委办局的协助下,正组织地块上市前的包装和测算,地块将陆续上市供应。

  “加快、加大

经济适用房用地的供应”也将作为措施之一。市国土局表示,今年北京经济适用房项目供地计划为300公顷,截至4月底已供应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约180公顷(扣除项目中其他用地),约占年度计划的60%。市国土局近期拟将
化工
三厂地块、染料厂地块等提前供应,投入经济适用房建设,同时积极筹备其他可供应的经济适用房地块。

  此外,市国土局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推进已供住宅项目的进展,尽快形成实物(住宅)供应;加强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工程进展情况的督促力度;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土地供应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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