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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19:5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 孙承斌、李亚杰) 记者17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在自查自纠和查处案件的同时,注重加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浙江、甘肃、河南、云南、海南、青海等地和教育部、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
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动员大会,促进有关行业协会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研究工作方案。陕西省抓住一些社会关注的大案,在省内各大媒体多次对案件处理结果、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连续报道,起到了威慑作用。北京、山西等地还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一些已查清的典型商业贿赂案件进行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据了解,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刑法修正案草案作进一步研究修改,提出修改完善刑法关于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修改完善刑法关于洗钱犯罪的规定,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法制办抓紧进行《反垄断法》的审查修改工作,同时,还在积极进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的研究修订工作,以及执业药师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有关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改革,健全政府投资、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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