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商业贿赂 不法企业将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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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20:5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三日电 (曾利明 钟啸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今天宣布:中国将专项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将把采取不正当交易方式获取商业机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将采取严厉措施予以制裁。 邵明立在此间召开的 “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称
——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收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和医疗器械投标竞标等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和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