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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奖励举报商业贿赂有功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18:09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4月12日电 (记者 陈冀) 广东将从本月起开展持续9个月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为此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020-87512315、85587217)和投诉邮箱(zhilisyhl@gdgs.gov.cn)。广东省工商局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人员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
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其他违法行为。

  四种商业贿赂行为将被重点查处:一是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采用财物或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二是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三是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行贿行为,以及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受贿行为。四是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向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的行为(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除外)。

  广东省工商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亲自挂帅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工商局也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工商部门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表、实地走访、召集座谈会和接受举报、受理投诉等多种方式,对当地市场交易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立案调查,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商业贿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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