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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定点回收亟待打破困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14:18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4月11日电 (记者 李美娟、单纯刚、王丽) 居家过日子,谁都少不了备个“小药箱”,时间久了,药箱里就会积攒不少“过期药”,对此有些人把它当垃圾随意丢弃,有的让它“躺”在家里,有的则卖给路边的违法“药品回收”点换点小钱。殊不知,这些过期药品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成为公共卫生事故的巨大隐患。

  过期药品暗藏隐患

  一项社会调查表明,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高达82.8% 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储存过期药品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 我国各大城市平均每个家庭有过期药215粒,其中30%至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流通处邱志晖认为,造成家庭药品过期泛滥的原因不少,一是盲目买药造成的浪费,一些人认为如感冒、肠道等方面的常用药经常用得着,所以每次都花不少钱,其实很多药还未来得及吃就过期了;二是现在药品都是整盒、整瓶的包装出售,有些药可能只需服用一次或几次,而剩余的药开封后存放时间长了易过期失效;三是医生给病人开处方时,开出超过病人需求量的药品。

  不少人认为,“药品过期了加大剂量服用同样有效”、“处理过期药品扔到垃圾桶就行了”。对于这些生活中常见的误解,贵阳医学院药学系副教授蓝燕宇指出,过期药品回收处理不当,会带来很多隐患。

  他认为,首先,过期药物不仅会导致药效降低或失效,甚至可能增加毒性;二是药品非常易于分解,随便丢弃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目前化学性污染已成为土壤和水体的最大杀手,而过期药品正是此类重要的污染源之一;三是过期药品如果被不法商贩通过低价收购,经简单加工、包装后可能再次流入农村、 小型医疗机构等销售渠道,有可能成为威胁自身或者他人健康的“定时炸弹”。

  “非法回收”难倒“定点回收”

  记者在南昌、贵州、郑州的大街小巷行走,发现写有“药品回收”、“高价回收”字样的“牛皮癣”、小木牌随处可见。这种国家明令禁止的私人回收药品行为在我国各地猖獗。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暗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居民愿意把家中的过期药卖给药贩子,原因在于药贩子会给一定的回收价。在南昌市阳明公园附近,一名药贩子告诉记者,他们的回收价一般在药店售价的30%以上,有的可达50%。最愿意回收的是一些利润较高的药品,如心脑血管药、消炎药等,除此之外过期药也收。

  为了防止过期失效药过多地流入药贩子手中,我国各地一些政府和企业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药品定点回收”行动。南昌市目前共有政府批准的药品回收点83个,全部为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南昌分公司的门面。自去年12月回收点挂牌以来,收到不少过期药品。但是据有关人士介绍,回收到的药品数量可能只占实际存在数量的小部分,除药贩子出价高些外,群众环保意识不高是一个重要原因,不少过期药可能还躺在居民家里睡大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政府或企业开展的过期药品回收“冷场”暴露了一些普遍问题:一是多数老百姓指望上缴过期药后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但药监部门承担不起这笔费用,合作单位也难以承担有偿回收费用;二是一些企业或生产厂家的对口回收使群众换药很不方便;三是药品管理法规存在“空白点”,截至目前,国家还没有具体法规来规范公民处理家庭过期药品的行为。

  同时,也不单纯是激励机制的问题。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顾海就认为,从科学的用药习惯到对药品回收的理解、支持,全民的普及教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作为一项关系百姓用药安全的大事,个别药厂、药店单枪匹马地开展回收过期药品活动毕竟势单力薄,联合更多企业的参与才是扩大影响的有效途径。“此外,在回收点的分布上,是不是应该考虑有更多的网点布局,甚至像我们今天回收电池一样落实到小区和街道。”

  药品回收机制待建立

  由于对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致使一些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没有被最后销毁,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零售药店将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当作合格药品再出售给顾客的现象。因此,在举办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的同时,应当完善必要的制度,以使回收活动处于严格的监督管理之中。

  蓝燕宇等专家说,我国药品定点回收亟待打破困局,建立长效机制。

  专家们建议,第一,要尽快为过期药品回收立法。通过法律规范企业负责或资助回收处理其所生产药品及其废旧包装。第二,政府适当投资,提高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地上”的即正规的回收机制可以保证劣药不外流,从源头阻断非法收药可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第三,政府、

医院和企业加大宣传普及医药知识,让群众充分了解正确使用药品的方法,合理储存药品,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同时让广大群众对过期药品的毒副作用、使用危害提高认识。第四,严防药品回收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二手药”再上市。加强对药品回收点的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回收点坚决撤销;建立严格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登记制度;对回收的药品要妥善保管,直至完全销毁。

  专家们还提出,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医院、药店和社区服务站等设立药品回收箱,这样有利用价值的药还可以再合理利用,比如作兽用药、花草药等;没有利用价值的也便于集中销毁,避免污染环境。另外,由于现在药品都是整盒、整瓶的包装出售,造成了巨大浪费和隐患。药品生产企业应为药品包装“瘦身”,以方便消费者按需、小剂量购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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