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鹤:系列对策引导城市化户籍制度暂不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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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2:01 第一财经日报 | |||||||||
综合新华社 针对农业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政府将采取系列措施引导城市化进程的健康发展,并且不会马上取消全部的户籍制度。 昨天,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鹤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6年会上表示,
据他介绍,目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已进入加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存在几大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农业转移劳动力基本工资标准较低,基本权益缺乏保护。很多行业一度存在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现象。为此,“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对劳动力的权益保护提出明确要求,最低工资制度和基本社保要求等政策文件也在研究制定中。 其次,相当多的行业出现了劳动力供给结构性短缺,政府将加大力度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培训。 再次,流动劳动力越来越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苏州、杭州等大城市,而相当多的中、小城市和内地城市的就业吸纳能力不足。中央政府正在加强对城市群的规划,以便实现更均衡合理的城市分布。另外,有关方面也正在研究怎样通过税制改革保护耕地,使城市发展摆脱依靠土地融资的扩张模式。 劳动力分布的不均衡也涉及到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刘鹤特别指出,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中,如果马上取消全部的户籍制度,可能在管理上会造成一定的难度,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他建议,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大城市可尝试推行绿卡制度,即进城务工人员在一个城市工作时间超过一定时间,并有正式职业,就可以获得这个城市的居住资格。 最后,城市土地扩张速度高于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2000年全国城市土地面积为2.24万平方公里,2003年达到2.83万平方公里,年均增长8%左右,而同期城市人口的增长率仅为4%左右。可见,城市的扩张,有强烈的土地融资和商业动机。 对此,中央政府一方面要提高流动人口定居的比重,对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创造条件使之逐步成为城市居民;对因城市建设承包地被征用、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要转为城市居民。一些沿海地区的政府已经开始做好为新进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廉租房的工作,力争使每月房租的价格低于100 元至15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