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31日电 (记者 杨维汉) 1998年至2005年的8年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30.2亿元。在增加投入的同时,加大对少数民族扶贫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
记者日前从国家民委了解到,2004年和2005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少数民族扶贫投入力度,分别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4.5亿元和5.2亿元。2002年至2005年,为支持22个
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财政部、国家民委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累计安排2.29亿元,重点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乡村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事业。
国家民委有关负责人说,国家支持少数民族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在各地开展的整村推进扶贫过程中,优先考虑安排少数民族贫困村,并给予重点扶持。几年来,各地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住房难、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逐步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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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族地区经济5年翻一番
在珠三角经济迅速腾飞的同时,粤西、粤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也取得长足进步。近5年来,广东山区的连南、连山、乳源等3个民族自治县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均翻了一番,294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通公路、通电、通电话、通邮,有43000多名贫困学生享受了免除杂费、书本费的“两免政策”。
宁夏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救急救难”
从宁夏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上获悉,我区2005年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0多万元,本着“救急救难”的原则,对山区“雪中送炭”,对川区“拾遗补缺”,实施了69个项目,重点解决了少数民族聚居县区乡镇的教育、饮水、道路、电力、医疗等基础设施及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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