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神五功臣厉建中 北京一公司老总被判刑20年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 11:08 新京报 | |||||||||
北京一公司老总以挪用公款和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北京市一中院昨日消息,曾向“神五功臣”厉建中行贿两万美金的北京银事达咨询公司总经理沈俊林,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和行贿罪判处刑期20年。
据检方指控,1996年3月,北京银事达咨询公司总经理沈俊林,伙同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一研究院院长厉建中和财务部结算中心主任张玲英,挪用研究院的4000万元公款,用于个人赢利活动。 1996年11月到1997年4月,沈俊林伙同厉建中和张玲英,将研究院1.2亿余元转入沈俊林的个人账户,用于沈俊林个人炒股赢利(以上两笔款项,案发前已归还)。此后,沈俊林在得知厉建中女儿将出国留学和张玲英要出境旅游的消息后,为了表示感谢,分别向厉、张两人行贿2万美元和2万港币。 检察机关认为,沈俊林的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行贿罪。市一中院经过审理此案,以挪用公款被判处沈俊林14年有期徒刑、行贿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两罪合并执行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