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证券一总经理贪污挪用1亿 7000万去向不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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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7:31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悦) 因被认定贪污、挪用公款共计近一亿元,且拒绝说出其中7000余万元的去向,昨天,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在一中院被判处死刑。宣判后,杨彦明坚称自己无罪,只是说不清楚巨款去向。 被认定贪污挪用近一亿
在昨天的庭审中,面对法官及公诉人的询问,杨彦明说得最多的是“记不清了”、“说不好”、“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1997年,杨彦明出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后来,该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 检察机关指控其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将营业部资金6840余万元侵吞,2002年1月至4月间,侵吞股票交易资金376万元。 法院认定了检察机关的该项指控。法院同时认定,杨彦明在2000年8月至12月期间,将营业部资金2480万元挪至个人控制的佳杰堂公司,案发前尚有1270万元没有退还。 另外,杨彦明还被指控将营业部资金60万元用于个人进行期货交易,案发后该款已退还。 法院认定,杨彦明共计贪污公款7216万余元,挪用公款2540万元。 案发后曾两次试图自杀 对于这些指控,杨彦明说他只记得曾提取过300万元注册了佳杰堂公司,后又提取了200多万元给公司雇员用于公司经营,该雇员为杨的内弟。对于其余款项,杨彦明表示不记得了。 从公诉人的询问中得知,杨彦明案发后曾两次试图自杀。他解释说:“我的人生和工作都非常失败,我以前自认为什么事都明白,现在却很糊涂,连自己都说不清楚了。” 据现场记者介绍,昨天上午,杨彦明在得知被一审判处死刑后表情很平静,还向旁听家属点头致意。但他表示,两次自杀并不代表他对死刑有心理准备,他将会上诉。杨彦明坚持认为自己只是“工作失误”,并不构成犯罪,目前只是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