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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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14:45 发改委网站 | |||||||||
为落实中老两国领导人的合作倡议,共商合作发展大计,促进云南省和老挝合作继续深化,2005年11月,“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昆明召开。此次会议是继去年10月在老挝琅勃拉邦省召开的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又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回顾了云南-老挝北部合作一年来的进展。在交通、资源开发、农业、旅游、贸易、投资等领域双方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双方确定了几个重点
1、双方利用中国对老挝等国增加特别关税优惠安排商品数量的机遇,积极探讨新的互有需求的进出口商品品种,采取更加灵活的贸易方式,扩大双边贸易规模。 2、共同按照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确定的四个优先领域(海关制度、检验检疫措施、贸易物流、商务人员流动),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 3、积极推进农林业合作和试点示范工作,规范合作项目的申请报批程序和企业运作行为。老方为农林业合作提供相关优惠政策,为中国投资者提供便利;中方为老挝进行良种推广、农业技术人员培训,进行老挝北部地区森林资源普查工作,举办短期农林实用技术培训班。 4、老挝积极支持云南矿业企业在老方勘探和开发矿产资源。 5、共同推进航运管理和海事合作。 6、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简化出入境手续,规范出入境签证和检查收费行为,启动澜沧江-湄公河黄金水道旅游开发项目。 7、双方组织政府教育代表团互访,举办教育展,开展语言培训并互派留学生,为部分优秀者提供奖学金。 8、加强协商,尽快落实其他合作规划事宜。 双方还就进一步加强老挝-云南合作工作组机制和第三次老挝-云南合作工作组会议举办等问题达成了协议。 (地区司政策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