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学聪) 经国家统计局统一核定,北京经济普查2004年GDP总量为6060亿元,比初步统计数据增加1777亿元。“这1777亿元并不是在普查年度一年增加的,而是多年累积的结果。”市统计局局长崔述强说,经过普查,还原了北京经济发展的本来面貌。
对于经济普查数据GDP总量比初步统计增加41.5%,崔述强解释了四点原因。
第一,统计调查制度不完善,导致常规GDP核算结果与实际有出入。日常统计中,第三产业尚未建立完善的统计调查制度,增加值只能按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推算。如今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推算结果与实际差距不断拉大,尤其北京第三产业比重高,这一差距就更加突出。此外,个体经济调查制度不健全。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中,只对工业和批发零售餐饮业的个体经济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进行估算,对其他行业没有日常统计和核算。而经济普查对个体户进行了全面调查,使得经济总量有所增加。
第二,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与国家常规年度GDP核算方法相比发生较大变化,对GDP总量产生影响。一是这次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是由国家统一核算,而国家掌握的核算基础资料与地方有所不同,特别是国家各部门和中央单位的数据有所不同,造成增加值发生变化。二是国家调整了原来的核算方法,使得某些行业增加值发生变化。
第三,由于北京中央单位多,增加了核算的难度。在日常统计中,有些中央单位是按照隶属关系报送数据,而这次普查是统一按照单位所在地的原则报送数据,使数据发生变化。而一些中央单位的数据年度间变化幅度大,由此也影响到北京GDP核算的精度。
第四,统计调查监测的力量不足,手段落后,造成部分单位“漏统”。经济普查结果显示2004年末,全市统计调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77.4万个,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数量由普查前的1.9万个,增加到4.2万个。此外,由于人力、手段跟不上,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日常监测不够,不能及时将具备一定规模的单位纳入日常统计是主要原因之一。而这次经济普查共动员了5万人开展地毯式清查,这是日常统计力量所不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