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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亿元项目被迫搁置 民企外签石油协议面临流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7:30 经济参考报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国家在鼓励民企进入石油市场方面的政策仍然没有松动,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民营石油企业与国外各方签署的石油合作协议面临着“流产”的危险。

  300万吨炼油项目被迫搁置

  2005年6月17日,黑龙江最大的民营石油企业之一,哈尔滨龙都石油有限公司(原齐齐
哈尔市龙庆石化有限公司)与俄罗斯秋明油都石油公司签订协议,双方将共同在乌拉尔地区建立炼油厂,对当地秋明油田进行开发。该协议的签署成为今年哈洽会上最引人瞩目的项目。

  然而,该协议签署到现在已将近半年,项目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原本年内开工的设想根本无法兑现。对此,刘立柱介绍了有关情况。他说,“本来,我们对这个项目充满信心。但当项目报批以后,我们才知道国家目前根本不批准民营企业到海外投资。实际上,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对这个项目十分支持,哈尔滨市发改委还要求我们专门补报详细的材料。可完成这个材料需要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资金,在明知即使材料齐全国家也不一定会批的情况下,我们不敢花这个钱啊。”

  刘立柱说,除了市场准入问题,融资问题也是制约该项目落实的重要因素。包括前期投资10亿元,该项目总体需要资金可能超过30亿元。如此巨额的资金,单靠企业是难以筹集的;到金融市场融资,是国际上通行做法。然而,由于目前国家对民企进入石油市场、民企到海外开展石油合作政策没有松动,实际上没有任何银行会对这个项目进行资金支持。此外,境外投资大项目还涉及到国家进口配额、外汇、运输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协议签署了,因为政策原因却迟迟不能落实,我们忧心如焚。谈下来这个项目不容易,希望国家早日放行。否则这个项目流产了,就会被其他国家的石油公司抢去。那时我们才痛心啊。”刘立柱说。

  据介绍,龙都石油公司2001年就获得国家

成品油批发牌照,是全国成品油仓储能力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目前,该公司下设四个子公司,在齐齐哈尔龙江县、齐齐哈尔市、哈尔滨、讷河拥有4座国家级标准化油库、16座全资加油站及200多家联营加油站,成品油总储量10万立方米。

  长联焦虑万分“等政策”

  与刘立柱有着同样遭遇的,是我国最大的民营石油企业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局主席龚家龙。据了解,自长联石油今年6月成立以来,受到了海内外各界的广泛关注。据龚家龙介绍,目前加拿大、美国、俄罗斯等国的石油商已经多次与长联石油进行了磋商,并就双方进一步合作达成多项意向性一致。然而,由于国家在民营石油企业进入国内外石油市场方面政策没有放开,上述合作基本上都处在“等政策”阶段。

  “实际上,民营石油企业在技术、人才、商业模式上,完全具备了与国外合作的水平。民营石油企业与国有石油企业分工合作,共同出击海外石油市场,对增加国内石油供给,维护我国石油安全,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龚家龙说。

  专家建议国家“特事特办”

  对于民营石油企业到与海外合作,地方政府显然持积极态度。黑龙江省发改委一位官员介绍说,目前,黑龙江正在推进对俄罗斯经贸科技升级战略,并拨出十几亿元资金专项支持企业参与境外

能源开发合作项目。同时他也坦言,“境外能源合作是个敏感的问题,涉及资金、政策和国际环境多方面因素,我们支持企业在条件成熟时开展包括与俄罗斯等国的合作,但目前条件成熟并且能够进入行政审批阶段的合作比例还有限。”

  就此,记者采访了关注我国石油产业的有关专家。专家指出,我国石油市场自1998年以来,实行的是国家高度垄断的石油体制。国家将石油业在海内外的经营权,特许给三大国有石油集团,民营石油企业基本被排除在外。

  2004年底,在国务院出台的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政策中,明确规定鼓励民营石油资本进入石油领域;同时,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我国要在2006年底前,完全放开我国石油产品的批零市场。这种重大政策动向,让蛰伏已久的民营石油企业家们看到了曙光。这是最近半年来,我国民营石油企业对外合作动作频出的大背景。

  然而,国内石油市场开发、国内民营石油企业到海外投资,从政策层面上来说是两个十分复杂的课题,国家不但要考虑这些政策松动以后的“积极效益”,也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政策松动以后可能带来的“负面效益”。尤其是民营石油企业到国际石油市场搞开发,石油项目一般投资巨大,而且投资风险也比较大,搞不好就会出现巨额损失。

  同时,到国外开发石油是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但牵涉到目前一般企业海外投资的所有内容,还涉及国家进出口配额管理、外汇管理、外交政策等多项内容。而且,一旦国家允许民企投资海外石油市场,那么如何防止我国企业之间相互竞争、恶性杀价,也值得提前研究。上述因素结合起来,加上国内石油工业体制改革目前没有明确的思路,使我国政府对鼓励民营石油企业到海外投资,持慎重态度。

  这位专家也指出,这种慎重态度的后果之一,是可能失去一些极好的中外石油合作机会。对此他建议,国家可以在整体政策放开之前,本着“特事特办”的思路,对一些准备工作比较成熟的中外石油合作项目优先审批。目前,国家正在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制定我国成品油批发企业市场准入新规则。建议国家将中国企业到国外进行石油投资的准入规则一并考虑,划定明确的标准企业资质、列出项目获批所需详细条件,使国内各类石油企业在对外合作时有所参照,免做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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