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警惕热钱阳光通道 半数资本项目基本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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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14:16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徐 炯 李 进 上海报道 热钱进入的两个漏洞
从2001年开始,中国的外汇收支持续出现双顺差,这一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很少见的情况,已经引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公开忧虑。 11月12日,在上海举行的“CFO上海论坛2005年会”上,国家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邹林举例说,美国贸易上虽然出现逆差,但它却是世界上吸收资本最多的国家,在资本项目上顺差较大。与此相反,日本在贸易上有大量顺差,但是日本通过投资等渠道,将贸易顺差的资金重新返回到其他国家。 由于中国制造业的迅速发展,贸易顺差并不难理解;但是在资本项下,邹林认为,一些外汇的流入背后有“热钱”因素。 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上,可以看出经常转移顺差在不断增加。这一科目,一般情况下,是海外侨民寄回国内的资金。邹林透露,国内个人结汇额2004年超过了400亿美元,2005年可能会超过500亿美元。 根据目前的相关政策,侨汇收入结汇,并没有严格的审批,而且因为该科目属于经常项目收支,基本上已经放开。 “国内居民保存现钞外汇是不多的,而且近几年海外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并不是很快,我认为这部分资金简单地全部记在经常转移项目下,是存在争议的。”邹林言下之意,个人结汇通道被一些热钱借用了。 除了个人海外汇款进入国内以外,还有国内中外合资企业大举通过短期贸易融资的方式,获得了大量短期海外资金。 据外汇局统计,截至6月底,中国的外债余额是2660亿美元,其中短期外债超过了1400亿。“在短期外债里,外资银行的负债增长比较平稳,主要增长来自于外商投资企业。”邹林说。 2003年,中国短期贸易融资额仅为40多亿美元,2004年超过200亿美元,而到了今年6月底,短期贸易融资已经达到775亿美元。 按此前规定,外商投资比例在25%以下的企业,工商部门一般认定为中外合资企业,这样就给了一些企业海外融资的便利。邹林透露,前段时间,外汇局曾发现某中外合资房地产公司其外资比例只有5%到10%,但却利用中外合资企业的便利,大量地筹借海外资金。 “这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邹林认为,通过侨汇、短期贸易融资等方式,海外资金可以绕过资本项目管制,从容进入国内,使得国内的贸易和资本项目双顺差持续增加,“管理的思路要进行调整”。 QDII等待实施方案 从邹林讲话中,可以了解到外汇局对于外汇收支已经从“外汇储备不断增长”向“平衡管理”转变,资本项目的改革方向将是逐步开放。 邹林称,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资本项目下43个科目,中国目前已经有超过50%的资本项目实现了基本可兑换。“我们将在较短的时间里实现至少有50%基本没有限制,或者至少75%基本上没有限制。”他说。 随着资本项目管制的进一步改革,一些资本出境的限制逐步减少,其中,对外证券投资是外汇局研究较多的项目。邹林透露,QDII(合格的国内机构投资者)投资海外证券市场,已经得到了五部委和国务院的同意,“有关部门要求我们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在此之前,从2004年12月1日开始,个人移民已可将个人资产转移到海外。 “以前是有严格限制的,只有收益部分可以汇出境外。”邹林解释说,例如中国公民移民海外,在境内拥有的房产只能把租金汇出去,卖房所得是不可以汇出去的;银行存款每年的利息收入可以汇出,但本金不允许汇出。 自从实施新的规定以后,只要经过真实性的核准,个人移民的资产可以正常汇出境外。“但实际上从这个项目实施开始,总共汇出去也就2000多万人民币。”邹林说,“因为大规模的资金都想通过各种渠道流入中国。” 与中国公民的资产转移相应,对于非居民进行的非资本项目融资,外汇局也在进行研究。 邹林举例说,目前很多国家对于非居民投资房地产市场都存在限制。“现在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上,非居民购买房产是没有限制的。”他说,“但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材料,我们发现目前有133个国家对于非居民购买本国房产存在限制。”在这133个国家当中,还包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有些国家按照地域进行限制,有的国家规定非居民只能购买郊区房产。 |